[發明專利]光固化環氧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90421.X | 申請日: | 2017-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8254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22 |
| 發明(設計)人: | 陳純福;李斌;王超;巖崎修一;金成正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漢高股份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3/00 | 分類號: | C08L63/00;C09J163/00;C08G59/02;C08G77/1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世娜 |
| 地址: | 德國杜***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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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固化 組合 | ||
1.可光固化的組合物,包含
a)環氧樹脂組分;
b)具有通式結構(2)的環氧硅烷低聚物:
其中m是3至500的整數;R4、R5和R6相同或不同,并且獨立地選自氫;和-Si(OR7)3,其中R7選自氫、甲基和乙基,
其中-Si(OR7)3與的官能團當量比為1至3;以及
c)陽離子光引發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氧樹脂組分是選自雙酚-A環氧樹脂、雙酚-F環氧樹脂和雙酚-S環氧樹脂、苯酚酚醛環氧樹脂、甲酚酚醛環氧樹脂、聯苯環氧樹脂及它們的混合物的含芳環的環氧樹脂。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氧樹脂組分以組合物總重量的20至98重量%存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氧樹脂組分以組合物總重量的40至97重量%的量存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氧樹脂組分以組合物總重量的65至95重量%的量存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氧樹脂組分以組合物總重量的75至90重量%的量存在。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環氧樹脂組分進一步包含選自以下的脂環族環氧樹脂:
及它們的混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脂環族環氧樹脂以組合物總重量的2至50重量%的量存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脂環族環氧樹脂以組合物總重量的4至45重量%的量存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脂環族環氧樹脂以組合物總重量的5至40重量%的量存在。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陽離子光引發劑是由A+B-表示的鹽,其通過光的照射產生陽離子活性物質,并且其中陽離子A+選自芳族碘鎓離子和芳族锍離子,并且其中陰離子B-選自SbF-6、PF-6、AsF-6和B(芳基)-4。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陰離子B-選自B(C6F5)4-、B(C6F4OCF3)4-和B(C6F4CF3)4-。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陽離子光引發劑以組合物總重量的0.1-10重量%的量存在。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陽離子光引發劑以組合物總重量的0.3至9重量%的量存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陽離子光引發劑以組合物總重量的1.0至8.5重量%的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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