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聯合使用口服腫瘤疫苗和免疫抑制阻滯劑的癌癥治療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84064.6 | 申請日: | 2017-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140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06 |
| 發明(設計)人: | 白川利朗;橋井佳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立大學法人神戶大學;國立大學法人大阪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1K39/395 | 分類號: | A61K39/395;A61K35/745;A61K39/02;A61K45/00;A61K48/00;A61P13/08;A61P35/00;A61P37/04;C07K14/185;C07K14/82;C12N15/09 |
| 代理公司: | 上海音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1267 | 代理人: | 劉香蘭 |
| 地址: | 日本國兵庫縣***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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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雙歧桿菌 免疫抑制 腫瘤疫苗 阻滯劑 轉化 癌癥治療 抗腫瘤劑 聯合療法 免疫治療 呈遞 結合膜 抗原 基質 蛋白質 癌癥 | ||
1.一種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包含轉化雙歧桿菌,并與免疫抑制阻滯劑聯合使用;
所述轉化雙歧桿菌被設計為:包含編碼WT1蛋白質的DNA和編碼源自雙歧桿菌的GNB/LNB基質結合膜蛋白質的DNA,并將作為抗原的WT1蛋白質呈遞于雙歧桿菌表層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抗腫瘤劑是針對固體癌的治療劑。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抗腫瘤劑是針對前列腺癌的治療劑。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免疫抑制阻滯劑是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且是選自由抗PD1抗體、抗PD-L1抗體以及抗CTLA4抗體構成的群中的至少一種抗體。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免疫抑制阻滯劑為抗PD1抗體。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被呈遞于轉化雙歧桿菌的細胞表層上的蛋白質是WT1蛋白質與GNB/LNB基質結合膜蛋白質的融合蛋白質、即GL-BP-WT1融合蛋白質。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被呈遞于轉化雙歧桿菌的細胞表層上的WT1蛋白質是以下的1)至3)中的任意一種;
1)根據以序列號1確定的氨基酸序列而確定的蛋白質;
2)根據以序列號1確定的氨基酸序列中的、一個或多個氨基酸被取代、缺失、附加、導入而成的氨基酸序列確定的蛋白質,且是作為疫苗具有免疫原性的蛋白質;
3)根據與以序列號1確定的氨基酸序列具有60%以上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而確定的蛋白質,且是作為疫苗具有免疫原性的蛋白質。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編碼被呈遞于轉化雙歧桿菌的細胞表層上的WT1蛋白質的DNA是以下的1)至4)中的任意一種;
1)由以序列號2確定的堿基序列構成的DNA;
2)編碼根據以序列號1確定的氨基酸序列信息得到的蛋白質的DNA;
3)與由上述1)或2)中確定的堿基序列構成的DNA在嚴格條件下雜交的DNA;
4)由與上述1)至3)的任意一個中確定的堿基序列具有60%以上同源性的堿基序列構成的DNA。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被呈遞于轉化雙歧桿菌的細胞表層上的WT1蛋白質是根據以序列號14或序列號16確定的氨基酸序列而確定的蛋白質。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化雙歧桿菌在編碼WT1蛋白質的DNA與編碼源自雙歧桿菌的GNB/LNB基質結合膜蛋白質的DNA之間,含有編碼具有輔助功能的蛋白質的DNA。
11.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化雙歧桿菌為腫瘤疫苗制劑的有效成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抗腫瘤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腫瘤疫苗制劑為口服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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