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及其粒料和成型體以及它們的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74788.2 | 申請日: | 2017-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340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3 |
| 發明(設計)人: | 澤田由香;原英和;廣石治郎;太附雅巳;鈴木俊宏;三木伸悟 | 申請(專利權)人: | 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23/04 | 分類號: | C08L23/04;B29B7/12;B29B7/14;B29B9/06;B29B17/02;B29B17/04;C08J3/20;C08J11/14;C08K3/08;C08L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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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散 纖維素 聚乙烯 樹脂 復合材料 及其 成型 以及 它們 制造 方法 | ||
1.一種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是將纖維素纖維和鋁分散于聚乙烯樹脂中而成的,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1質量份以上70質量份以下,所述聚乙烯樹脂在通過凝膠滲透色譜測定得到的分子量圖譜中滿足1.7半峰寬(Log(MH/ML))1.0的關系,
將事先用80℃的熱風干燥機干燥至含水率為0.5質量%以下的所述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通過壓制而成型為100mm×100mm×1mm的片狀,得到成型體,將該成型體在80℃的熱水中浸漬20天后從熱水中取出,在所取出的成型體表面的任意部位畫上40mm×40mm的正方形,進而在該正方形內部以4mm間隔畫上9條40mm的線段,使用表面粗糙度測定機,在取樣長度值λc=8.0mm且λs=25.0μm的條件下測定相鄰的2條線段的中間線上的粗糙度,得到由JIS-B0601規定的評定長度為40mm的10條粗糙度曲線,在全部10條粗糙度曲線中統計峰頂為30μm以上且上側從表面向外側為凸的峰的個數時,所述峰的個數小于20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所述聚乙烯樹脂在通過凝膠滲透色譜測定得到的分子量圖譜中顯示出最大峰值的分子量處于10000~1000000的范圍,并且重均分子量Mw處于100000~300000的范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溫度230℃、負荷5kgf下的熔體流動速率MFR為0.05g/10min~50.0g/10min。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溫度230℃、負荷5kgf下的熔體流動速率MFR為0.05g/10min~50.0g/10min。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5質量份以上且小于50質量份。
6.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25質量份以上且小于50質量份。
7.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25質量份以上且小于50質量份,將所述復合材料成型時的成型體的拉伸強度為20MPa以上。
8.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25質量份以上且小于50質量份,將所述復合材料成型時的成型體的拉伸強度為25MPa以上。
9.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1質量份以上且小于15質量份,將所述復合材料成型時的成型體的彎曲強度為8MPa~20MPa。
10.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在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中,所述纖維素纖維的比例為15質量份以上且小于50質量份,將所述復合材料成型時的成型體的彎曲強度為15MPa~40MPa。
11.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散有纖維素·鋁的聚乙烯樹脂復合材料,其中,相對于所述聚乙烯樹脂與所述纖維素纖維的總含量100質量份,所述鋁的含量為1質量份以上40質量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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