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支付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73837.0 | 申請日: | 2017-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39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紅;凱沙夫·納西普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國運通旅游有關服務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20 | 分類號: | G06Q20/20;H04L9/00;H04W12/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超凡明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58 | 代理人: | 魏彥;洪玉姬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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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設備標識符 關聯 存儲 標識符 令牌 移動支付系統 交易賬戶 接收設備 匹配 創建 交易 | ||
系統可以包括:接收設備標識符以創建接收的設備標識符,該接收的設備標識符與關聯于消費者的設備上的個人POS終端相關聯;將所存儲的設備標識符與該接收的設備標識符進行匹配;啟用與該所存儲的設備標識符相關聯的設備上的個人POS終端;和/或接收與關聯于消費者的交易賬戶相關聯的用于交易的支付令牌。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要求2016年11月30日提交的、名稱為“Mobile Payment System”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5/365,598的優先權,其內容通過引用整體地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公開內容大體上涉及用于移動支付系統的系統和方法。
背景技術
與商戶進行交易的消費者,無論是線上還是當面,都可能需要提供其與交易賬戶相關聯的交易賬戶信息。傳統上,在當面交易期間(即,消費者就在實際的商戶地點),可以經由包括虛擬支付工具的電子錢包或者經由與實體(physical,物理的、實物的)商戶位置處的銷售點(POS)終端交互的實體支付工具向商戶提供交易賬戶信息。在電子商務交易(即,線上進行的交易,例如通過商戶的網站進行)期間,消費者可以將交易賬戶信息輸入支付網頁。商戶、電子錢包和/或任何其他系統或服務器之間可能發生賬戶信息的后端傳遞,以完成交易,這可能對信息造成暴露風險。
發行銀行可能發行具有秘密付款憑證的實體支付工具或電子錢包,秘密付款憑證用于根據交易詳情(如,交易金額、日期、商戶信息等)計算密碼。因此,其中向實體商戶位置處的POS終端展示實體支付工具或電子錢包的當面交易有不可抵賴性保障,并且欺詐風險可能較低。
發明內容
公開了涉及移動支付系統的系統、方法和制品(總稱為“系統”)。在各種實施方式中,系統可以被配置成執行操作,包括:通過處理器接收設備標識符以創建接收的設備標識符,該接收的設備標識符與關聯于消費者的設備上的個人POS終端相關聯;通過處理器將所存儲的設備標識符與該接收的設備標識符進行匹配;通過處理器啟用與該所存儲的設備標識符相關聯的設備上的個人POS終端;和/或通過處理器并經由個人POS終端接收與關聯于消費者的交易賬戶相關聯的用于交易的支付令牌。
在各種實施方式中,可以向消費者請求設備標識符。在各種實施方式中,消費者可以將電話號碼作為設備標識符輸入虛擬終端系統。虛擬終端系統可以集成到與商戶相關聯的線上商店中。在各種實施方式中,個人POS終端可以生成設備標識符并將設備標識符發送至處理器。在各種實施方式中,操作還可以包括:響應于啟用設備上的個人POS終端,通過處理器指示設備顯示交易的交易詳情。操作還可以包括通過處理器接收動作響應,其中,動作響應包括:響應于對個人POS終端的啟用,消費者接受或拒絕交易。在各種實施方式中,操作還可以包括通過處理器請求從交易賬戶進行支付。在各種實施方式中,可以由下述項中至少之一生成支付令牌:與消費者相關聯的、物理上接近或接觸設備的支付工具;或者與個人POS終端通信的電子錢包。在各種實施方式中,個人POS終端可以下載至設備。
附圖說明
說明書的結論部分特別指出了本公開內容的主題并清楚地要求保護該主題。然而,參照具體實施方式和權利要求結合附圖考慮可以最好地對本公開內容有更全面的理解。
圖1示出了根據各種實施方式的示例移動支付系統;
圖2示出了描繪根據各種實施方式的使用移動支付系統發起交易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以及
圖3示出了描繪根據各種實施方式的使用移動支付系統進行交易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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