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收性物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72766.2 | 申請日: | 2017-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826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5 |
| 發明(設計)人: | 只井智浩;恩田藍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花王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F13/49 | 分類號: | A61F13/4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梁霄穎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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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收性 物品 | ||
1.一種吸收性物品,在縱向上包括腹側區域、背側區域和位于它們之間的襠部區域,包括跨所述腹側區域和所述背側區域地具有含有吸收性材料的吸收體的吸收性主體,并且在該腹側區域和該背側區域分別具有在橫向上延伸的腹側伸縮部和背側伸縮部,所述吸收性物品的特征在于:
所述腹側伸縮部和所述背側伸縮部分別具有與所述吸收性主體接合的主體側片和配置于該主體側片的非肌膚相對面的外表面側片,
所述主體側片和所述外表面側片的至少一者是在橫向上具有伸縮性的伸縮片,
所述伸縮片中,伸縮性相對高的高伸縮部位與伸縮性相對低的低伸縮部位在橫向上交替地配置,所述高伸縮部位的伸長時的長度相比于收縮時的長度為130%以上且600%以下,所述低伸縮部位的伸長時的長度相比于收縮時的長度為100%以上且200%以下,
在所述腹側伸縮部和所述背側伸縮部的至少一者配置有所述伸縮片,在配置有所述伸縮片的所述腹側伸縮部和所述背側伸縮部的至少一者與所述吸收體重疊的區域中,形成有所述主體側片與所述外表面側片在所述高伸縮部位被接合的第一接合部位,在與所述吸收體相比位于外側的配置有所述伸縮片的所述腹側伸縮部和所述背側伸縮部的至少一者不與該吸收體重疊的區域中,形成有該主體側片與該外表面側片在所述低伸縮部位被接合的第二接合部位,且形成有該主體側片與該外表面側片在所述高伸縮部位沒有被接合的第二非接合部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在與所述吸收體重疊的區域中,形成有所述主體側片與所述外表面側片在所述低伸縮部位沒有被接合的第一非接合部位,該第一非接合部位和所述第一接合部位在縱向上連續地形成,且在橫向上交替地配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在與所述吸收體重疊的區域中,所述第一接合部位形成于所述高伸縮部位的整個區域。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體側片和所述外表面側片的一者是所述伸縮片,另一者是非伸縮性的片。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收性物品具有外裝體,該外裝體配置于所述吸收性主體的非肌膚相對面側而固定該吸收性主體,
所述外裝體具有所述主體側片和所述外表面側片,
所述吸收性主體與所述外裝體的固定部位的位置和與所述吸收體重疊的區域中的所述第一接合部位的位置重疊。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非接合部位的面積的總和(S2NJT)相對于所述腹側伸縮部或所述背側伸縮部的不與所述吸收體重疊的區域的面積(S23NT)的比率((S2NJT/S23NT)×100)為25%以上,并且為80%以下。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腹側伸縮部或所述背側伸縮部的不與所述吸收體重疊的區域中,所述第二非接合部位的面積的總和(S2NJT)相對于所述第二接合部位的面積的總和(S2JT)的比率((S2NJT/S2JT)×100)為100%以上,并且為1000%以下。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表面側片為在橫向上具有伸縮性的伸縮片,所述主體側片為不具有伸縮性的非伸縮性的片。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表面側片包括構成所述腹側區域的腹側外表面側片和構成所述背側區域的背側外表面側片,
伸縮性的所述腹側外表面側片和所述背側外表面側片能夠在與彈性部件的延伸方向相同的方向上伸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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