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在無人駕駛交通工具之間互換工具系統的地理區域監測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69376.X | 申請日: | 2017-09-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38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6 |
| 發明(設計)人: | R.L.肯特雷爾;J.P.湯普森;D.C.溫克爾;M.D.阿奇利;D.R.海;T.D.馬廷利;B.G.麥克黑爾;J.J.奧布里恩;J.F.西蒙;N.G.瓊斯;R.C.泰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沃爾瑪阿波羅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0 | 分類號: | G05D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學斌;閆小龍 |
| 地址: | 美國阿***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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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工具系統 控制電路 推進系統 配置 發動機 無人駕駛交通工具 無人駕駛飛行器 標識攜帶 地理區域 監測系統 任務系統 無人駕駛 耦合 互換 合并 移動 | ||
1.一種無人駕駛空中任務系統,其包括:
多個無人駕駛飛行器(UAV),其均包括:
UAV控制電路;
發動機;以及
推進系統,其與所述發動機耦合并被配置成使得相應UAV能夠自己移動;以及
其中所述多個UAV中的第一UAV的第一UAV控制電路被配置成,標識攜帶著被配置成實行第一功能的第一工具系統的第二UAV,使通知被傳送到所述第二UAV,從而引導所述第二UAV將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轉移到所述第一UAV,并且引導所述第一UAV的第一推進系統與從所述第二UAV轉移的第一工具系統耦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在引導所述第二UAV來轉移所述第一工具系統時被配置成:引導所述第二UAV在其中要使用所述第一工具系統來實行任務的位置處釋放所述第一工具系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在引導所述第二UVA來轉移所述第一工具系統時被配置成:引導所述第二UAV懸停在限定位置和海拔處;以及
所述第一UAV在引導所述第一推進系統時被配置成:使所述第一UAV將所述第一UAV定位在所述第二UAV附近,并且在所述第一UAV和所述第二UAV都在飛行中時與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耦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被配置成:標識由所述第二UAV使用所述第一工具系統實行的任務要繼續被實行,并且引導所述第一推進系統與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耦合并使用所述第一工具系統繼續實現所述任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被配置成:標識出所述第二UAV的電力水平小于閾值電力水平,并且基于小于所述閾值電力水平的第二UAV的電力水平將通知傳送到所述第二UAV,從而引導所述第二UAV來轉移所述第一工具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被配置成:在使通知被傳送到所述第二UAV從而引導所述第二UAV來轉移所述第一工具系統之前,確認所述第一工具系統的電力水平大于工具系統電力水平閾值。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
工具系統數據庫,其存儲了與多個工具系統中的每一個相關聯的工具系統參數數據,定義了所述多個工具系統中的每一個的功能能力和當前位置,其中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被配置成訪問所述工具系統數據庫,標識出所述第一工具系統具有要被用來實行任務的功能,并且標識出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處于所述第一UAV的閾值距離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UAV控制電路在標識所述第二UAV時被配置成:標識所述第二UAV被預測在閾值時間段內、使用所述第一工具系統來完成正被實行的第一任務。
9.一種通過無人駕駛飛行器(UAV)來實行任務的方法,其包括:
通過所述多個UAV中的第一UAV的第一UAV控制電路來標識攜帶著被配置成實行第一功能的第一工具系統的第二UAV;
使通知被傳送到所述第二UAV,從而引導所述第二UAV將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轉移到所述第一UAV;以及
引導所述第一UAV的第一推進系統來定位所述第一UAV,并將所述第一UAV與從所述第二UAV轉移的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耦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中引導所述第二UAV轉移所述第一工具系統包括:引導所述第二UAV在其中要使用所述第一工具系統來實行任務的位置處釋放所述第一工具系統。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導所述第二UVA轉移所述第一工具系統包括:引導所述第二UAV懸停在限定位置和海拔處;以及
其中引導所述第一推進系統包括:將所述第一UAV定位到所述第二UAV附近,并且在所述第一UAV和所述第二UAV都在飛行中時使所述第一UAV與所述第一工具系統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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