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傘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66896.5 | 申請日: | 2017-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6347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小菅勝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小菅勝弘 |
| 主分類號: | A45B11/02 | 分類號: | A45B11/02;A45B2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楊光軍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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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傘 | ||
提供一種穩定性〃使用方便性良好的免手持型的傘。本發明的傘具備:支承構造,其構成為包括使一端連結于傘主體(10)并使另一端互相連結的2根支承骨(20);至少1級以上的所述支承骨(20)的伸縮機構;以及鎖定機構(21A),該鎖定機構(21A)在開傘時,能夠以保持所述支承骨(20)的伸縮機構的伸長狀態的狀態進行鎖定。
技術領域
(與相關申請有關的記載)
本發明基于日本國專利申請:特愿2016-215590號(2016年11月2日申請),該申請的全部記載內容通過引用而引入并記載于本說明書。
本發明涉及傘,尤其涉及能夠使傘使用者的雙手自由的傘。
背景技術
為了消除在想要一邊撐傘一邊通過雙手進行作業時、和/或騎自行車時、和/或推著嬰兒車時手被占用的不便,以往以來,提出了各種能夠使用裝戴器具而裝戴于身體、自行車等的傘和/或傘的支承用具的技術方案。關于其中的在使用傘時能夠使使用者位于傘的中心的傘,可列舉以下的專利文獻。
例如,在日本特開2010-5355號公報和日本特開2000-139533號公報中,公開了具有能夠向左右打開成兩叉狀的中軸(中棒)、能夠裝戴于身體的傘。
并且,在日本特開2007-54105號公報及國際公開第2012/023460號中,公開了本申請人申請的身體裝戴型的傘。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0-5355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0-139533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2007-54105號公報
專利文獻4:國際公開第2012/023460號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在專利文獻1、2的構成的傘的情況下,為左右的中棒(中軸)獨立地支承傘的上部構造(比下傘軸(lower ring)靠上的部分,也稱為“上部骨架(upper frame)”)的構成。因此,需要加粗左右的中棒(中軸),并且使用堅固的鉸鏈作為可動部分,從而存在不但傘自身的重量增大,而且傘的重心變高的問題。
在專利文獻3的傘中,適當地配置4根支承骨,并且利用下傘軸和連桿將各支承骨連結,由此確保所需的剛性,但構造變得復雜。專利文獻4的傘為傘的下端到達使用者的胸部位置的構成,所以存在如果沒有將帶拉緊則傘會向前后擺動的問題。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的事情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裝戴于使用者的身體等,并且能夠通過簡單的構成提高使用時的傘的穩定性及便攜性的傘。
用于解決問題的技術方案
根據本發明的第1技術方案,提供一種傘,所述傘具備:支承構造,該支承構造構成為包括使一端連結于傘主體并使另一端互相連結的2根支承骨;至少1級以上的所述支承骨的伸縮機構;以及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在開傘時,能夠以保持所述支承骨的伸縮機構的伸長狀態的狀態進行鎖定。
發明的效果
根據本發明,能夠得到穩定性〃使用方便性良好的免手持(hand free)型的傘。其原因在于,采用使2根支承骨的下端彼此連結的桁架構造,同時使該支承骨能夠伸縮,在使用時(開傘時)使該支承骨伸長,使得能夠以難以向前后擺動的形態裝戴于身體,并且通過支承骨在收傘時縮短,從而能夠提高便攜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傘的主視圖(開傘狀態)。
圖2是本發明的第1實施方式的傘的主視圖(開傘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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