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機主軸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64501.8 | 申請日: | 2017-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435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6 |
| 發明(設計)人: | 約阿希姆·凡·斯普朗;烏多·凃勒爾曼;歐根·費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弗朗茨凱斯勒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Q1/70 | 分類號: | B23Q1/70;B23Q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63 | 代理人: | 許偉群;郭放 |
| 地址: | 德國巴***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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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機 主軸 | ||
1.一種電機主軸(1),帶有電磁的第一驅動系統(12),其中,設置有定子單元(2)和能夠圍繞旋轉軸線(15)轉動的轉子單元(3),該轉子單元具有至少一個轉子軸(26)和用于容納加工工具(30、31)的工具容納部(13、14),其中,在所述定子單元(2)中設置有至少一個用于可轉動地支撐所述轉子單元(3)的軸承單元(10、11),其中,所述工具容納部(13、14)布置在所述轉子單元(3)的端部區域中,其中,所述定子單元(2)具有至少一個定子殼體(8),所述至少一個定子殼體帶有至少布置在所述轉子單元(3)的端部區域中的端部區段,所述定子單元(2)包括至少一個電機(6),該電機具有電磁的第二驅動系統(20),且帶有定子(18)和可轉動的轉子(23),所述轉子(23)具有所述定子單元(2)的端部區段的、能夠通過所述定子(18)驅動的至少一個可轉動的殼體部件(9),所述可轉動的殼體部件(9)包括所述端部區段的至少一個可轉動的端面(41),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轉動的殼體部件和/或所述端部區段的可轉動的端面(41)被構造成用于保持所述加工工具(30、31)的工具保持器(13、14);所述殼體部件(9)和/或所述可轉動的端面(41)具有用于所述加工工具(30、31)的內凹(33)和/或止擋面,其中,所述加工工具(30、31)設有一通過伸入到所述內凹或止擋面中的螺栓或銷釘而與所述內凹或止擋面處于作用連接的錨部件;所述殼體部件(9)和/或用于所述加工工具(30、31)的可旋轉的內凹(33)和/或止擋面布置在端部區段的定向于/朝向徑向方向的環周或環周面上;所述可轉動的殼體部件(9)和/或所述端部區段的可轉動的端面(41)在所述旋轉軸線(15)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軸承單元(10)與所述轉子單元(3)的端部區域之間;所述電磁的第二驅動系統(20)在所述旋轉軸線(15)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端部區段的端面(41)與連接法蘭(7)之間,該連接法蘭用于將所述定子單元(2)固定在主軸箱上;并且,所述電磁的第一驅動系統(12)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軸承單元(10)與至少一個軸承裝置(11)之間,該軸承裝置用于可轉動地將所述轉子單元(3)支撐在所述定子單元(2)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機主軸,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轉動的殼體部件(9)和/或所述端部區段的可轉動的端面(41)在所述旋轉軸線(15)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軸承單元(10)與所述工具容納部(13、14)的端部面(42)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機主軸,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轉子(23)和/或所述可轉動的殼體部件(9)相對于所述轉子單元(3)的旋轉軸線(15)同心地布置。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機主軸,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工具(30、31)包括至少一個能夠圍繞加工軸線(34)轉動的、能夠被所述轉子單元(3)驅動的加工部件(31),其中,所述加工軸線(34)相對于所述轉子單元(3)的旋轉軸線(15)成銳角或直角地布置。
5.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機主軸,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至少一個位置傳感器(29),用來檢測所述轉子(23)的和/或所述殼體部件(9)的旋轉角度位置。
6.一種機床,帶有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機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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