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硫酸酯或其鹽以及表面活性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58478.1 | 申請日: | 2017-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156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03 |
| 發明(設計)人: | 米田聰;藤澤學;淺野和哉;北原隆宏;東昌弘;山內昭佳;石原壽美;岸川洋介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金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7C305/04 | 分類號: | C07C305/04;C09K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孟偉青;龐東成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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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碳原子數 表面活性劑 有機基團 硫酸酯 羰基 烷基 碳原子鍵合 環狀烷基 金屬原子 氫原子 支鏈狀 直鏈狀 吡啶鎓 咪唑鎓 單鍵 鍵合 卷成 磷鎓 式中 雜環 羥基 酯鍵 連結 | ||
1.一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其由下式所表示,
[化1]
式中,R1是碳原子數為1以上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烷基或者碳原子數為3以上的環狀烷基,與碳原子鍵合的氫原子未被取代或者被羥基或包含酯鍵的1價有機基團所取代,碳原子數為2以上的情況下包含或不包含羰基,碳原子數為3以上的情況下包含或不包含1價或2價雜環、卷成環或不卷成環;R2和R3獨立地為單鍵或2價連結基團;R1、R2和R3的碳原子數合計為6以上;X為H、金屬原子、NR44、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咪唑鎓、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吡啶鎓或者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磷鎓,R4為H或有機基團,可以相同或不同;R1、R2和R3中的任意二者相互鍵合形成環或不相互鍵合形成環。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式中,R2和R3獨立地為單鍵或者碳原子數為1以上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亞烷基或者碳原子數為3以上的環狀亞烷基,與碳原子鍵合的氫原子未被取代或者被羥基或包含酯鍵的1價有機基團所取代。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式中,R1為不含羰基的碳原子數為1~8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烷基、不含羰基的碳原子數為3~8的環狀烷基、包含1~10個羰基的碳原子數為2~45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烷基、包含羰基的碳原子數為3~45的環狀烷基、或者碳原子數為3~45的包含1價或2價雜環的烷基。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式中,R1為下式所表示的基團,
[化2]
式中,n11為0~10的整數,R11是碳原子數為1~5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烷基或者碳原子數為3~5的環狀烷基,R12是碳原子數為0~3的亞烷基;在n11為2~10的整數的情況下,R12分別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5.如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式中,R2和R3獨立地為不含羰基的碳原子數為1以上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亞烷基。
6.如權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式中,R2和R3獨立地為不含羰基的碳原子數為1~3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的亞烷基。
7.一種表面活性劑,其包含權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化合物。
8.一種水系分散劑,其包含權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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