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聚酯改性的氨基加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56861.3 | 申請日: | 2017-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156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8 |
| 發明(設計)人: | I·吉貝豪斯;A·歐科爾;W·普利特施因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畢克化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G63/64 | 分類號: | C08G63/64;C08G63/664;C08G63/68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張蓉珺;林柏楠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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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聚酯 改性 氨基 加合物 | ||
1.制備胺加合物的方法,其中在第一步驟中,使多胺(A)與環氧化物、氧雜環丁烷或環狀碳酸酯形式的單體(C)反應以形成中間產物(AC),所述中間產物(AC)在隨后的第二步驟中與內酯、無環羥基羧酸或羥基官能丙烯酸酯形式的單體(B)反應以形成下游產物(ACB),其中:
多胺(A)每種情況下具有至少3個氨基(A+),所述氨基(A+)選自伯和仲氨基并且每種情況下對單體(C)和(B)呈反應性,
單體(C)不含酯基團、不含羧基并且不含伯或仲氨基,并且在第一步驟中隨著環打開以及羥基(H+)的形成而與多胺(A)的氨基(A+)之一反應,另外形成碳-氮鍵或氨基甲酸酯鍵,其中環氧化物具有最多3個氧原子和6-70個碳原子,
單體(B)不含伯或仲氨基,具有90-300克/摩爾的分子量,并且在第二步驟中反應的反應方式使得任何在第一步驟中未反應的氨基(A+)轉化成酰胺基團,并且第一步驟中形成的羥基(H+)轉化成酯基團,其中選擇單體(B)使得其任一反應伴隨末端羥基(H++)的另外形成或者單體(B)本身已經具有末端羥基(H++)并且借助末端羥基(H++),隨著(聚)酯基團的形成,存在單體(B)的進一步加成,
其中選擇方法參數使得在第一步驟中以及在第二步驟中,總計至少50摩爾%的氨基(A+)被轉化。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C)為環氧化物的形式,所以在第一步驟中,單體(C)隨著環打開以及羥基(H+)的形成而與多胺(A)的氨基(A+)之一反應,另外形成碳-氮鍵。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C)僅具有元素碳、氫和氧,并且不含羥基。
4.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C)僅具有元素碳、氫和氧,并且不含羥基。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C)具有最多3個氧原子,和6-32個碳原子。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C)具有恰好一個氧原子,和6-32個碳原子。
7.根據權利要求1-4或6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B)以內酯的形式存在。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B)以己內酯、戊內酯和/或丁內酯的形式存在。
9.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單體(B)以己內酯、戊內酯和/或丁內酯的形式存在。
10.根據權利要求1-4、6、8-9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多胺(A)相對于單體(C)以1:0.1-1:100的重量比使用。
11.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多胺(A)相對于單體(C)以1:0.1-1:100的重量比使用。
12.根據權利要求1-4、6、8-9、11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程序使得特別是單體(B)相對于單體(C)使用的摩爾比使得在第二步驟結束以后,存在于下游產物(ACB)中的最多5%的羥基以第一步驟中形成的羥基(H+)的形式存在。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程序使得特別是單體(B)相對于單體(C)使用的摩爾比使得在第二步驟結束以后,存在于下游產物(ACB)中的最多1%的羥基以第一步驟中形成的羥基(H+)的形式存在。
14.根據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程序使得特別是單體(B)相對于單體(C)使用的摩爾比使得在第二步驟結束以后,存在于下游產物(ACB)中的最多1%的羥基以第一步驟中形成的羥基(H+)的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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