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53645.3 | 申請日: | 2017-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4155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03 |
| 發明(設計)人: | 上野妙子;渡邊靖弘;落合弘;土居敦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利富高 |
| 主分類號: | B60Q1/24 | 分類號: | B60Q1/24;B60K15/05;B60Q3/30;B60Q3/74;F21S41/19;F21S41/141;F21Y115/10;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張寶榮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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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照明 裝置 | ||
提供一種實現優異的外觀性且在充電的一系列動作中適當發光的車輛用照明裝置。車輛用照明裝置(1)包括:隔著在蓋體(14)的上下邊緣形成的缺口部(18a、b)而配置在主體(2)與蓋體(14)的交界部(4)附近的第一發光部(21a、b);以及配置在蓋體(14)的內側的第二發光部(22a、b),當在蓋體(14)的解鎖動作中蓋體(14)解鎖時,第一發光部(21a、b)點燈,在蓋體(14)的開放動作中,當向內側壓入蓋體(14)時,第一發光部(21a、b)滅燈,當蓋體(14)打開時,第二發光部(22a、b)點燈而照亮各供電口(11、12)。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為了使使用者知曉車輛的供油口和供電口等的位置而使用的車輛用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以往,例如汽車、兩輪摩托車等車輛具備用于接受燃料供給的供給接受部,該供給接受部為下述構造:由蓋部覆蓋,在供給燃料時,蓋部打開,供給接受部向外部露出。當在夜間或比較暗的場所供給燃料時,需要用于確認供給接受部的位置的照明,然而,尤其是電動汽車、混合動力車等在住宅被充電時,也有時在周圍沒有照明。因此在下述的專利文獻1或專利文獻2中提出有在供給接受部具備照明設備的車輛。
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車輛為下述構造:在充電口附近具備照明,并且在充電口的開閉蓋的中央嵌入有透光部件,因此,照明光通過透過透光部件而照亮車體外部。通過使充電連接器接近充電口,從而利用無線通信自動點亮照明。
另一方面,專利文獻2中記載的車輛在充電口的附近也具備照明,通過例如使無鍵輸入系統的遙控器接近充電口,從而利用無線通信自動點亮照明。
在先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第4830953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第4894611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但是,如上所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車輛由于在開閉蓋的中央嵌入有透光部件,因此能夠從外部經由透光部件辨識開閉蓋的內側,故外觀性差。
另外,如上所述,由于專利文獻1以及專利文獻2中記載的車輛通過使充電連接器、遙控器接近充電口而利用無線通信自動點亮照明,因此,在開閉蓋的解鎖、開閉等不伴隨無線通信的動作中不點亮照明,故在該情況下需要另行進行照明。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這樣的情況而提出的。即,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實現優異的外觀性且在充電的一系列的動作中適當發光的車輛用照明裝置。
用于解決課題的方案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車輛用照明裝置,該車輛用照明裝置在供電部中發光,所述供電部被形成于車體的外表面的蓋部覆蓋,所述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具備第一發光部,所述第一發光部在車體的外表面與所述蓋部的交界部附近形成,并與所述蓋部的解鎖同時發光。
本發明的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在所述蓋部的內側具備進行發光的第二發光部,通過所述蓋部的開放動作,所述第一發光部滅燈且所述第二發光部點燈。
本發明的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部隔著形成于所述蓋部的邊緣的缺口部而設置。
本發明的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發光部施加有透光性的裝飾。
本發明的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通過進行充電,所述第二發光部的顏色發生變化。
本發明的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部設置于所述蓋部。
本發明的車輛用照明裝置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部設置于所述蓋部的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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