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支承構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52363.1 | 申請日: | 2017-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4263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5 |
| 發明(設計)人: | 竹村振一;本田敬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JXTG能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F15/02 | 分類號: | F16F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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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承 構件 | ||
1.一種支承構件,其將基端設為固定端且將頂端設為自由端并以沿著長度方向延伸的狀態支承物品,其中,
該支承構件包括管壁部,該管壁部構成為包含增強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并在內部形成有空間,
在所述空間內配置有減振構件,該減振構件的至少一部分在該空間內能夠移動,
所述減振構件由相比于所述增強纖維復合樹脂材料容易變形的易變形材料構成,所述易變形材料由樹脂材料、彈性材料、將纖維狀的構件編織而成的材料、或使用無紡布的材料形成,具有縱長的形狀的所述易變形材料與所述管壁部的下端側和上端側反復碰撞,
所述減振構件通過碰撞來吸收沖擊,
所述減振構件配置為在所述空間內沿著所述長度方向延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的長度相對于所述支承構件整體的長度為3%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在所述支承構件未振動的狀態下,所述減振構件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空間內載置于所述管壁部的內表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在長度方向上的一部分的固定位置固定于所述管壁部,所述減振構件的除了固定位置以外的部分在所述空間內移動,由此,與所述管壁部碰撞。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相對于所述管壁部設為非固定。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在所述空間內配置于所述頂端側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在所述頂端側的位置固定于所述管壁部。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的體積密度為0.02g/cm3以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構件,其中,
所述減振構件由繩體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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