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預防暴露于誘導p38活化的癌癥治療的受試者的轉移的治療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51651.5 | 申請日: | 2017-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918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30 |
| 發明(設計)人: | 吉勒斯·帕格斯;雷諾·格雷潘;梅芙·杜菲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尼斯-索菲亞·昂蒂波利大學;法國國家衛生及研究醫學協會;摩納哥科學研究中心 |
| 主分類號: | C07K16/22 | 分類號: | C07K16/22;A61P35/00;A61K31/00;A61K39/395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金海霞;楊青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癌癥治療 轉移瘤 活化 暴露 誘導 藥物組合物 試劑盒 抗體 治療 預防 | ||
1.一種抗VEGFC抗體或其功能片段,所述抗VEGFC抗體或其功能片段用于預防暴露于或將暴露于選自阿西替尼、舒尼替尼、帕唑帕尼、伊馬替尼、紫杉烷和鉑的癌癥治療的受試者的新轉移瘤的出現或現有轉移瘤的發展,其中所述癌癥治療是如下治療方案的一部分,所述治療方案包含評定所述受試者的至少一種癌細胞中的p38活化的步驟。
2.權利要求1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所述癌癥治療是選自多西紫杉醇、紫杉醇和卡巴他賽的紫杉烷。
3.權利要求1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所述癌癥治療是選自順鉑、卡鉑和奧沙利鉑的鉑。
4.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所述受試者是人類。
5.權利要求1、3或4任一項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所述受試者暴露于或將暴露于選自阿西替尼、帕唑帕尼和伊馬替尼的新輔助癌癥治療。
6.權利要求1、3、4或5任一項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所述癌癥治療是阿西替尼。
7.權利要求1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評定p38活化的步驟在向所述受試者施用所述癌癥治療后進行。
8.權利要求1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評定p38活化的步驟在向所述受試者第一次施用所述癌癥治療后4至12個月進行和/或在第一次施用所述癌癥治療后已測量到至少一種轉移瘤的體積增加5至20%時進行。
9.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的供使用的抗VEGFC抗體,其中所述癌癥治療和所述抗VEGFC抗體依序施用,在所述癌癥治療后和在所述受試者的至少一種癌細胞中已檢測到p38活化時施用所述抗VEGFC抗體。
10.一種用于選擇暴露于選自阿西替尼、舒尼替尼、帕唑帕尼、伊馬替尼、紫杉烷和鉑的癌癥治療的具有轉移瘤的受試者的癌癥的最佳治療性治療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含離體評定所述受試者的至少一種癌細胞中p38活化的步驟,以及如果在所述受試者的所述至少一種癌細胞中檢測到p38活化,則確定誘導p38活化的癌癥治療與向所述受試者施用抗VEGFC抗體或其功能片段的組合作為所述受試者的癌癥的最佳治療性治療的步驟。
11.一種用于治療受試者的癌癥和預防新轉移瘤的出現或現有轉移瘤的發展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i)用于治療癌癥的藥物,所述藥物選自阿西替尼、舒尼替尼、帕唑帕尼、伊馬替尼、紫杉烷和鉑,以及(ii)抗VEGFC抗體或其功能片段。
12.一種試劑盒,其包含用于檢測來自受試者的癌細胞中的p38活化的至少一種抗p38抗體,和檢測所述至少一種抗p38抗體的至少一種第二抗體,以及任選地抗VEGFC抗體或其功能片段。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尼斯-索菲亞·昂蒂波利大學;法國國家衛生及研究醫學協會;摩納哥科學研究中心,未經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尼斯-索菲亞·昂蒂波利大學;法國國家衛生及研究醫學協會;摩納哥科學研究中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51651.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