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衣物處理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9166.4 | 申請日: | 2017-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636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趙皇默;徐應烈;李健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6F35/00 | 分類號: | D06F35/00;D06F58/10;D06F58/20;D06F69/00;A61L2/0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孫昌浩;李盛泉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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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衣物 處理 設備 | ||
1.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包括:
機柜;
衣物管理裝置,去除衣物的污染物,并配備為能夠在所述機柜的內部進行移動,
其中,所述衣物管理裝置包括:噴射單元,向衣物噴射空氣;吸入單元,構成為使從所述噴射單元噴射的空氣經過衣物而被吸入,
所述噴射單元包括對稱地布置的第一噴射單元及第二噴射單元,
所述吸入單元包括:第一吸入單元,使從所述第一噴射單元噴射的空氣經過衣物而被吸入;第二吸入單元,與所述第一吸入單元對稱地布置,并使從第二噴射單元噴射的空氣經過衣物而被吸入,
所述第一噴射單元和所述第一吸入單元配備為能夠相對于所述第二噴射單元和所述第二吸入單元進行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衣物管理裝置配備為能夠沿第一方向移動,
所述噴射單元和所述吸入單元形成為具有沿第二方向的長度方向,且彼此之間并排地布置,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一方向垂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噴射單元和所述吸入單元形成為一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衣物管理裝置構成為從所述噴射單元噴射的空氣的流動與朝所述吸入單元被吸入的空氣的流動對于衣物而形成反射角。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入單元位于所述噴射單元的下部,
所述噴射單元包括:噴射噴嘴,配備為向衣物噴射空氣,且向下方傾斜地噴射,
所述吸入單元包括:過濾部,配備為朝向衣物且向上傾斜,以使從所述噴射噴嘴噴射的空氣經過衣物后能夠被吸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入單元還包括:吸入框架,在其內部具有使通過所述過濾部吸入的空氣經過的吸入流路,且布置有所述過濾部,
所述噴射單元還包括:噴射框架,在其內部具有使被吸入所述吸入流路的空氣移動的噴射流路,且布置有所述噴射噴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噴射噴嘴包括:多個噴射孔,沿著所述噴射框架的長度方向而彼此相隔地布置。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噴射噴嘴包括:縫隙形狀的孔,沿著所述噴射框架的長度方向形成。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過濾部由預過濾器、高效微粒空氣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光觸媒過濾器中的至少一個構成。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衣物管理裝置還包括:空氣循環裝置,與所述噴射單元、吸入單元連接,且配備為產生由所述吸入單元吸入空氣的吸力以及由所述噴射單元噴射空氣的噴射力。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氣循環裝置包括:循環流路,在形成于所述吸入單元的內部的吸入流路和形成于所述噴射單元的內部的噴射流路之間,連接所述吸入流路和所述噴射流路。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氣循環裝置布置于所述噴射單元和所述吸入單元的長度方向的一端以及作為所述一端的另一側的另一端中的至少一個。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衣物管理裝置還包括:移動單元,配備于所述衣物管理裝置的一側,以能夠在形成于所述機柜內部的移動軌道上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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