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二氧化鈦產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8295.1 | 申請日: | 2017-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895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08 |
| 發明(設計)人: | J·L·愛德華茲;J·羅布;J·坦珀利;R·M·埃文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納特材料英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G23/047 | 分類號: | C01G23/047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振東;過曉東 |
| 地址: | 英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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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氧化 產品 | ||
1.選自二氧化鈦、摻雜的二氧化鈦及其混合物的顏料顆粒材料,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平均晶體尺寸為0.35至0.5微米,并且晶體尺寸分布使得40重量%或更多的顆粒材料具有0.3至0.5微米的晶體尺寸,并且其中平均粒徑與平均晶體尺寸的比例為1.25或更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材料,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晶體尺寸分布使得50重量%或更多的顆粒材料具有0.3至0.5微米的晶體尺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材料,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晶體尺寸分布使得45重量%或更多的顆粒材料具有小于或等于0.5微米的晶體尺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材料,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晶體尺寸分布使得0.5至40重量%的顆粒材料具有0.2至0.3微米的晶體尺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材料,其中所述平均粒徑與平均晶體尺寸的比例為1.2或更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顆粒材料,其中所述平均粒徑與平均晶體尺寸的比例為0.8至1.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顆粒材料,其中所述平均粒徑與平均晶體尺寸的比例為1.0至1.15。
8.含有在載體中分散的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顆粒材料的組合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存在量為:a)30體積%或更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存在量為:b)35體積%或更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存在量為:c)40體積%或更多。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顆粒材料的存在量為40至75體積%。
13.由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形成的膜,其中所述膜具有20微米或更小的厚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膜,其中所述膜的厚度為:
a)15微米或更小。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膜,其中所述膜的厚度為:
b)10微米或更小。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膜,其中所述膜的厚度為:
c)5微米或更小。
17.包含至少部分涂敷有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膜的底材的產品。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產品,其中所述組合物或膜是油墨、底漆涂料或塑料膜。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產品,其中所述底材具有反射性表面。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材料在油墨、油漆、金屬的底漆涂料或塑料膜中的用途。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油墨為印刷油墨、安全油墨和/或能夠UV固化的油墨。
2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材料作為顏料材料在含有在載體中分散的顏料材料的組合物中為所述組合物提供改進的不透明度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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