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微透鏡陣列漫射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3969.9 | 申請日: | 2017-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779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奧利維爾·瑞波爾;彼得·布拉特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赫普塔岡微光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3/00 | 分類號: | G02B3/00;G02B27/09;F21V5/04;G02B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吳啟超 |
| 地址: | 新加坡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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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透鏡 陣列 漫射 | ||
1.一種可操作以產生漫射照明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所述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包含:
微透鏡陣列,每一微透鏡具有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和各自的表面輪廓,所述周期性影響特性包括以下至少之一:微透鏡高度、微透鏡有效孔徑尺寸、微透鏡有效孔徑形狀、微透鏡位置;
所述微透鏡陣列包括至少兩個微透鏡,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具有彼此不同的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和
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彼此不同的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進一步具有彼此不同的各自的表面輪廓;
其中每一表面輪廓經設置以產生相同照明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可操作的所述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可操作以產生終止于高對比度邊緣的漫射器照明。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所述周期性影響特性包括微透鏡高度、微透鏡有效孔徑尺寸、微透鏡有效孔徑形狀或微透鏡位置中的至少一者。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彼此不同的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的所述各自的表面輪廓可操作以將衍射假影引導至所述漫射照明內的相鄰區域,以使得所述衍射假影的各自的邊緣部分重疊,以形成具有均勻功率的漫射照明。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的所述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可操作以減少所述漫射照明內的干擾假影。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的所述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可操作以產生具有均勻光分布的漫射照明。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的所述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可操作以產生具有線性光分布的漫射照明。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的所述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性可操作以產生具有較少高頻分量的漫射照明。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各自的周期性影響特征彼此不同并具有彼此不同的各自的表面輪廓的所述至少兩個微透鏡在所述微透鏡陣列內的非周期性排列中。
10.如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其中所述微透鏡陣列中的至少一個微透鏡是矩形。
11.一種可操作以產生漫射照明的照明器,所述照明器包含:
根據權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微透鏡陣列漫射器,和相應的光產生組件,
其中所述光產生組件包括發光二極管、激光二極管、發光二極管陣列或激光二極管陣列中的至少一者。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器,其中所述光產生組件可操作以產生光的紅外波長。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器,其中所述光產生組件安裝至基板,并且所述微透鏡陣列漫射器通過間隔物安裝至所述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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