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濕法冶金液-液萃取方法中作為稀釋劑的可再生異石蠟烴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1519.6 | 申請日: | 2017-07-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7656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5 |
| 發明(設計)人: | E·佩特洛;R·薩里奧;J·科特拉納恩;M·魯西寧;V·拉莫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圖泰(芬蘭)公司;耐思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9/16 | 分類號: | C07C9/16;C07C9/22;C22B3/26;C22B3/30;C22B3/16;C22B1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夏正東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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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濕法 冶金 萃取 方法 作為 稀釋劑 再生 石蠟 | ||
1.一種用于金屬的液-液萃取的生物基組合物,包含
5-40體積%的金屬萃取試劑和60-95體積%的稀釋劑,
其中所述稀釋劑包含
10%-100重量%可再生生物來源的第一有機稀釋劑,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包含烴,所述烴包含80-98重量%的C15-C20烴,所述C15-C20烴具有占烴總量至少60重量%的異石蠟烴,以及
0-90重量%第二有機稀釋劑組分,所述第二有機稀釋劑組分包含大于10重量%的環烷烴,
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中異石蠟烴的總量為至少85wt%。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二有機稀釋劑組分包含20重量%-50重量%的環烷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包含0重量%-5重量%的環烷烴,和
100-95重量%的石蠟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包含0-2重量%的環烷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包含100-98重量%的石蠟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的14C同位素含量大于9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的14C同位素含量大于99%。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包含石蠟烴,其中總石蠟烴中5-15重量%是C15,10-35重量%是C16,10-30重量%是C17,25-45重量%是C18,大于0至5重量%是C19和大于0至5重量%是C20。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中異石蠟烴的總量為至少90重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中異石蠟烴的總量為至少93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中異石蠟烴的總量為至少95重量%。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有機稀釋劑包含
C15烴,所述C15烴包含5重量%-20重量%正石蠟烴和80重量%-95重量%異石蠟烴,
C16烴,所述C16烴包含0.5重量%-15重量%正石蠟烴和85重量%-99.5重量%異石蠟烴,
C17烴,所述C17烴包含3重量%-15重量%正石蠟烴和85重量%-97重量%異石蠟烴,
C18烴,所述C18烴包含0.1重量%-10重量%正石蠟烴和90重量%-99.9重量%異石蠟烴,
C19烴,所述C19烴包含0.1重量%-15重量%正石蠟烴和85重量%-99.9重量%異石蠟烴,以及
C20烴,所述C20烴包含0.1重量%-10重量%正石蠟烴和90重量%-99.9重量%異石蠟烴。
1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金屬萃取試劑的量為組合物的15-25體積%。
14.權利要求1或13的組合物,其中第一有機稀釋劑的量為稀釋劑的10-90重量%,以及第二有機稀釋劑的量為稀釋劑的10-90重量%。
15.權利要求1或13的組合物,其中第一有機稀釋劑的量為稀釋劑的10%-30重量%,第二有機稀釋劑的量為稀釋劑的70-90重量%。
16.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金屬萃取試劑是羥基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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