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作為疏水劑的配制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1440.3 | 申請日: | 2017-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768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赫爾穆特·格拉斯;克里斯蒂娜·阿爾貝特;京特·杜舍克;迪爾克·西勒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魯道夫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G18/79 | 分類號: | C08G18/79;C08G18/10;C08G18/28;C09D175/02;C09D175/04;D06M13/395;C08G18/71;C08G18/32;C08G18/36;C08L75/04;D06M15/564;C08F22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丁永凡;李建航 |
| 地址: | 德國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為 疏水 配制 | ||
1.一種配制品(Z),所述配制品包括
(1)至少一種反應產物(S),所述反應產物能通過以下式的至少一種化合物(A)與至少一種非封閉的或至少部分封閉的二異氰酸酯、三異氰酸酯或聚異氰酸酯(IC)反應而獲得,
和/或
其中R1是–X–Y–Z或–Z,其中
X=–(CH2)n”–,
Z=–(CH2)m–CH3,
R2是
R3是–X–Y–Z、–Z或–Y–Z,附帶條件是:在表示為–Y–Z的情況下,殘基R2中的n被n”替代,
R4是–X–Y–Z或–(CH2)n’H,
B1是–V–W–Z或–Z,其中
V=–(CH2)n”–或
B2=–(CH2)n”–NH2,或
B3=–V–W–Z或–Z或
B4=–V–W–Z或–Z或
Q=–(CH2)n”–并且
n、n’、n”、n”’和m分別彼此獨立地是整數,其中
n=0至2,
n’=0至4,
n”=1至4,
n”’=0至4并且
m=8至30,
其中所述聚異氰酸酯(IC)中游離的異氰酸酯(NCO)基團的份額在每摩爾1.8和10之間,
(2)至少一種共聚物(C),所述共聚物包括以下式的至少一種骨架
其中
L=-O-R6,-NH-R6,
和/或
和/或
其中
R5是-H或-CH3,
R6是C12至C40的烴基殘基,
R7是直鏈的或支鏈的脂肪族的C1-C8的烴基殘基,
U=-O-或-NH-,
R8是或-CH2-(CH2)p-OH,
并且k和p分別彼此獨立地是整數,其中
k=1至5并且
p=0至10,
(3)可選的至少一種非封閉的或至少部分封閉的二異氰酸酯、三異氰酸酯或聚異氰酸酯(IC),
(4)可選的水和/或至少一種有機溶劑和
(5)可選的至少一種表面活性物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制品(Z),
其中m=10至2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制品(Z),
其中m=10至2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制品(Z),
其中所述配制品不含含氟化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配制品(Z),
其中按所述配制品(Z)的總量計,組分(1)共計占10重量%至90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配制品(Z),
其中按所述配制品(Z)的總量計,組分(1)共計占20重量%至80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配制品(Z),
其中按所述配制品(Z)的總量計,組分(1)共計占25重量%至65重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魯道夫有限公司,未經魯道夫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41440.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運動場的PU地板生產
- 下一篇:固化性組合物和其固化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