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鴨腸炎病毒及其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0729.3 | 申請日: | 2017-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8919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8 |
| 發明(設計)人: | 由佳里佐伯;齊藤周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法國詩華大藥廠 |
| 主分類號: | A61K39/12 | 分類號: | A61K39/12;C12N7/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金海霞;楊青 |
| 地址: | 法國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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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腸炎 病毒 及其 用途 | ||
1.一種鴨腸炎病毒(DEV),其中所述病毒具有無活性的US4和US5基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DEV,其中所述US4和US5基因彼此獨立地被突變、缺失或中斷。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DEV,其中所述US4和US5基因各自的編碼序列的至少20%,更優選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或至少90%被缺失。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DEV,其中US4和US5基因之間的基因間區域被缺失。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DEV,其中所述病毒包含如下核苷酸區域的缺失,所述核苷酸區域包含所述US4基因的至少50%、所述US4基因和所述US5基因之間的基因間區域的全部和所述US5基因的至少50%。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DEV,其中所述病毒還包含無活性的UL23、US7和/或UL4基因。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DEV,其中所述病毒包含(i)如下核苷酸區域的缺失,所述核苷酸區域包含所述US4基因的至少50%、所述US4基因和所述US5基因之間的基因間區域的全部和所述US5基因的至少50%,和(ii)所述UL23基因序列的至少50%的缺失。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DEV,其中所述病毒包含(i)如下核苷酸區域的缺失,所述核苷酸區域包含所述US4基因的至少50%、所述US4基因和所述US5基因之間的基因間區域的全部和所述US5基因的至少50%,和(ii)所述US7基因序列的至少50%的缺失。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DEV,其中所述病毒包含(i)如下核苷酸區域的缺失,所述核苷酸區域包含所述US4基因的至少50%、所述US4基因和所述US5基因之間的基因間區域的全部和所述US5基因的至少50%,和(ii)所述UL4基因序列的至少50%的缺失。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DEV,所述DEV還包含外源核酸。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DEV,其中所述外源核酸被安置在所述無活性的US4或US5基因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DEV,其中所述病毒包含如下核苷酸區域的缺失,所述核苷酸區域包含所述US4基因的至少50%、所述US4基因和所述US5基因之間的基因間區域的全部和所述US5基因的至少50%,并且其中所述外源核酸被安置成代替所述缺失區域。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DEV,其中所述外源核酸被安置在選自以下的插入位點中:UL4基因、UL44基因、UL27-UL26基因間區域、UL23基因、UL45-UL46基因間區域、UL50-UL51基因間區域、US7基因、US7-US8基因間區域或US10基因。
14.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DEV,其中所述外源核酸編碼抗原或免疫刺激分子,優選來自禽類病原體的抗原。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DEV,其中所述抗原是禽副粘病毒1型的抗原性蛋白質或肽,優選新城疫病毒(NDV)的F蛋白或其片段,甘保羅病病毒的抗原肽,優選傳染性法氏囊病病毒(IBDV)的VP2蛋白或其片段,傳染性喉氣管炎病毒(ILTV)的抗原肽,優選gB蛋白或其片段,雞敗血支原體(Mycoplasma galisepticum)的抗原肽,優選40K蛋白或其片段,以及禽流感病毒的抗原肽,優選表面蛋白質血凝素(HA)或其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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