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0106.6 | 申請日: | 2017-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1616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高田賢一;北澤達磨;河合宏樹;山本照亮;花田旭;大石健太;松本昭則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F21V5/04 | 分類號: | F21V5/04;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陸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燈具 | ||
1.一種車輛用燈具,其中,具備:
投影透鏡,其具有形成第一后方焦點的第一透鏡部、和形成第二后方焦點的第二透鏡部;
光源,其配置于所述投影透鏡的后方,并且將形成規定的配光圖案的光射出;
反射件,其朝所述投影透鏡的第一后方焦點反射從所述光源射出的光;
陣列光源,其配置于所述投影透鏡的后方,并且以至少排成一列的方式排列有多個半導體發光元件;
所述陣列光源構成為將形成追加配光圖案的光射出,
在燈具前方的豎直假想屏上,所述追加配光圖案的中心位置或最大光量位置與所述規定的配光圖案重疊,
所述陣列光源具有第一陣列光源和第二陣列光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所述陣列光源配置于與所述后方焦點對應的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所述第二陣列光源配置為比所述第一陣列光源靠下方并且將形成所述追加配光圖案的光射出,該光入射到所述第二透鏡部的入射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所述第一陣列光源配置于與所述第一后方焦點對應的位置,
所述第二陣列光源配置于與所述第二后方焦點對應的位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所述第一陣列光源配置為比所述第二陣列光源靠上方并且將形成所述追加配光圖案的光射出,該光入射到所述第二透鏡部的入射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具備光學部件,該光學部件用于使從所述第一陣列光源射出的光入射到所述第二透鏡部的入射面,
所述第一陣列光源配置為比所述第二后方焦點靠上方,所述光經由所述光學部件入射到所述第二透鏡部的入射面。
7.一種車輛用燈具,其中,具備:
投影透鏡;
光源,其配置于所述投影透鏡的后方,并且將形成規定的配光圖案的光射出;
反射件,其朝所述投影透鏡反射從所述光源射出的光;
陣列光源,其配置于所述投影透鏡的后方,并且以至少排成一列的方式排列有多個半導體發光元件;
光學部件,其配置于所述投影透鏡的后方;
驅動機構,其使所述光學部件向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移動;
在通過所述驅動機構使所述光學部件移動到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光學部件起到在所述規定的配光圖案形成截止線的遮光部的功能,
在通過所述驅動機構使所述光學部件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形成有比所述光學部件移動到所述第一位置時所形成的配光圖案大的配光圖案,
在通過所述驅動機構使所述光學部件移動到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光學部件也起到朝所述投影透鏡反射從所述陣列光源射出的光的至少一部分的反射件的功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所述規定的配光圖案是近光用的第一配光圖案,
所述光源在通過所述驅動機構使所述光學部件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形成的配光圖案是第二配光圖案,在燈具前方的豎直假想屏上,所述第二配光圖案擴大到所述第一配光圖案的上方。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所述陣列光源構成為將形成遠光用的附加配光圖案的光射出,
在通過所述驅動機構使所述光學部件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在燈具前方的豎直假想屏上,所述第二配光圖案和所述附加配光圖案重疊。
10.如權利要求7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中,
具備配置有所述光源和所述陣列光源的基體部件,
所述光學部件是有別于所述基體部件的另一部件,通過所述驅動機構使所述光學部件沿著燈具的前后方向,向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移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未經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40106.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