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頭戴式受話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35815.5 | 申請日: | 2017-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148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L·G-C·陳;E·華萊士;S·波扎諾斯基;M·丁 | 申請(專利權)人: | 伯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5/033 | 分類號: | H04R5/033;H01Q1/22;H01Q1/27;H01Q7/00;H01Q13/10;H04B1/38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華;張虓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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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線頭 受話器 | ||
1.一種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包括:
第一耳罩和第二耳罩,每個耳罩被布置成坐置在用戶的一個耳部附近,每個耳罩包括音頻換能器;和
頭帶,所述頭帶被構造和布置成貼合在用戶的頭部上方,其中所述頭帶包括長形的彎曲的金屬支撐結構、天線與電子信號處理硬件,所述金屬支撐結構被機械地耦合至所述耳罩,所述天線是所述金屬支撐結構的整體部分并且包括直接在所述金屬支撐結構中的開口,其中所述天線適于發射和接收無線信號,所述電子信號處理硬件與所述天線電匹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每個耳罩被布置成坐置在所述用戶的所述一個耳部之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天線包括通過所述金屬支撐結構的厚度的橢圓形的所述開口、以及在所述金屬支撐結構中的被連接到所述開口的狹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頭帶具有與所述耳罩等距定位的中心,并且其中所述開口和所述狹槽兩者都完全位于所述中心和一個耳罩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電子信號處理硬件包括無線電電子器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頭帶包括兩個不同的天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兩個天線中的每個天線包括直接在所述金屬支撐結構中的開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天線具有輻射效率,所述輻射效率被定義為總輻射功率除以總輸入功率,并且其中當在身體或替代物上測量時,所述天線的所述輻射效率大于5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當在身體或替代物上測量時,所述天線的所述輻射效率為75%。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當所述頭帶佩戴在所述頭部上時,所述天線具有主導水平極化。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當所述頭帶佩戴在所述頭部上時,由于所述信號沿所述用戶的身體的表面行進,所述天線表現出這樣的極化,使得減少了所述信號的散射并因此減少了沿所述用戶的身體的側面朝向地面的傳播路徑中的信號衰減。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頭帶是彎曲的使得所述頭帶在所述用戶的耳部之間的頭頂上大體沿循所述頭部的輪廓,并且其中所述天線大體沿循所述頭帶的曲線。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天線大體沿循所述頭帶的曲線。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電子信號處理硬件由印刷電路板承載。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天線包括開槽環結構,所述開槽環結構包括位于所述金屬支撐結構中的被連接到所述開口的狹槽。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開口是橢圓形的,其中所述狹槽具有兩個側面,并且其中所述印刷電路板靠近所述狹槽的每個側面與所述金屬支撐結構電匹配。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頭戴式受話器,其中所述金屬支撐結構延伸了在所述第一耳罩和所述第二耳罩之間的大部分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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