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傳感器、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34497.0 | 申請日: | 2017-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1975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16 |
| 發明(設計)人: | 生田吉紀;佐藤秀樹;平松卓磨;清水隆行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1S7/497 | 分類號: | G01S7/497;G01S17/1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賽恩倍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汪飛亞;習冬梅 |
| 地址: | 日本國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傳感器 電子設備 | ||
1.一種光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其具有:
發光元件;
光子計數型的第一光接收部,其輸出脈沖,所述脈沖與來自物體的反射光的入射光子同步;
光子計數型的第二光接收部,其設置在所述發光元件附近,并輸出脈沖,所述脈沖與傳感器封裝件內部的反射光的入射光子同步;
時間差提取電路,其使用參考時鐘和來自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來提取與空間光路上的距離相對應的時間差;
第一數字計算部,其對所述第一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的脈沖數進行計數并輸出數字值;
以及周期變更電路,當將能夠獲得距所述物體的測量距離的足夠的測量精度的脈沖數作為參考值時,在距離測量期間內,所述周期變更電路根據由所述第一數字計算部輸出的數字值是否超過所述參考值,來變更所述發光元件的發光周期、發光時間寬度和所述參考時鐘的周期。
2.一種光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其具有:
發光元件;
光子計數型的第一光接收部,其輸出脈沖,所述脈沖與來自物體的反射光的入射光子同步;
光子計數型的第二光接收部,其設置在所述發光元件附近,并輸出脈沖,所述脈沖與傳感器封裝件內部的反射光的入射光子同步;
時間差提取電路,其使用參考時鐘和來自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來提取與空間光路上的距離相對應的時間差;
第一數字計算部,其對所述第一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的脈沖數進行計數并輸出數字值;
以及周期變更電路,當將能夠獲得距所述物體的測量距離的足夠的測量精度的脈沖數作為參考值時,在距離測量期間內,所述周期變更電路根據由所述第一數字計算部輸出的數字值是否超過所述參考值,來變更所述發光元件的發光周期和所述參考時鐘的周期,
在距離測量期間內,在判斷出從所述第一數字計算部輸出的數字值超過所述參考值的情況下,所述周期變更電路將所述發光元件的發光周期和所述參考時鐘的周期變更為預設倍率的周期。
3.一種光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其具有:
發光元件;
光子計數型的第一光接收部,其輸出脈沖,所述脈沖與來自物體的反射光的入射光子同步;
光子計數型的第二光接收部,其設置在所述發光元件附近,并輸出脈沖,所述脈沖與傳感器封裝件內部的反射光的入射光子同步;
時間差提取電路,其使用參考時鐘和來自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來提取與空間光路上的距離相對應的時間差;
第一數字計算部,其對所述第一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的脈沖數進行計數并輸出數字值;
以及周期變更電路,當將能夠獲得距所述物體的測量距離的足夠的測量精度的脈沖數作為參考值時,在距離測量期間內,所述周期變更電路根據由所述第一數字計算部輸出的數字值是否超過所述參考值,來變更所述發光元件的發光周期和所述參考時鐘的周期,
所述時間差提取電路具有:第一DLL,其輸入來自所述第一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以及第二DLL,其輸入來自第二光接收部的輸出脈沖,
在距離測量期間內,在從所述第一數字計算部輸出的數字值沒有超過所述參考值的情況下,所述周期變更電路切換成將在發光周期的半周期內重復的第二掩模周期以外的期間的,來自第一光接收部的脈沖輸入到所述第一DLL的狀態,在超過所述參考值的情況下,所述周期變更電路切換成將來自所述第一光接收部的脈沖直接輸入到所述第一DLL的狀態,所述第一數字計算部僅在所述發光元件的發光周期內重復的第一掩模周期以外的期間計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傳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和第二DLL具有鑒相器,電壓控制延遲電路和保持電壓控制延遲電路的控制電壓的電容元件,
在第一期間,將所述電容元件充電至恒定值,在第二期間,將所述電壓控制延遲電路的參考時鐘的四分之一時鐘和所述電壓控制延遲電路的四分之一輸出輸入到所述鑒相器,在第三期間,將來自所述第一光接收部的脈沖和將所述電壓控制延遲電路的輸出的二分之一時鐘輸入到所述鑒相器。
5.一種光傳感器,其特征在于,其具有權利要求2所述的周期變更電路和權利要求3所述的周期變更電路,使這些周期變更電路能夠切換。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夏普株式會社,未經夏普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34497.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