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回收NiMH蓄電池的火法冶金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31900.4 | 申請日: | 2017-05-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157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1 |
| 發明(設計)人: | M·哈格布萊德薩爾伯格;J·盧迪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尼拉國際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C1/02 | 分類號: | C22C1/02;H01M4/38;H01M4/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譚冀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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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儲氫合金 還原活性 活性材料 鎳金屬氫化物蓄電池 負極活性材料 火法冶金工藝 正極活性材料 蓄電池 混合物 重熔 還原 金屬 回收 生產 | ||
1.一種生產用于鎳金屬氫化物蓄電池的含鎳儲氫合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提供包含使用過的正極活性材料和使用過的負極活性材料的混合活性材料;
ii.還原所述混合活性材料,從而獲得還原活性材料;
iii.向所述還原活性材料中添加一種或多種金屬;
iv.熔化在步驟iii中得到的混合物;以及
v.冷卻熔體,從而獲得含鎳儲氫合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過的正極活性材料包括羥基氧化鎳,且所述使用過的負極活性材料包括AB5合金,其中A是混合稀土金屬、La、Ce或Ti,且B是Ni、Co、Mn或Al。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鎳儲氫合金是AB5,其中A是混合稀土金屬、La、Ce或Ti,且B是Ni、Co、Mn或Al。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i中的所述一種或多種金屬選自混合稀土金屬、La、Al、原始AB5合金或其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以足以重建AB5合金的元素比的量添加所述混合稀土金屬或La。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中的所述還原在約700mbar的氫氣氛下進行。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中的所述還原在在約200℃至約500℃、優選在約220℃至約280℃、甚至更優選在約240℃至約260℃、例如250℃的溫度下進行。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和/或步驟iii的產物在進一步使用之前在惰性氣氛下儲存。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在步驟i之前包括去除電極支撐材料和清洗使用過的正極材料和負極材料的步驟。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iv中從熔體中去除爐渣。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v中的熔化在900-1100℃、優選約1000℃下進行。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v中,在至少10小時、優選至少20小時內將所述熔體冷卻。
13.一種用于鎳金屬氫化物蓄電池的含鎳儲氫合金,其通過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含鎳儲氫合金,其中,所述含鎳儲氫合金是AB5合金,其中A是混合稀土金屬、La、Ce或Ti,且B是Ni、Co、Mn或Al,優選LaNi5或MmNi5。
15.一種含鎳儲氫合金,其包含從使用過的正極活性材料獲得的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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