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隔熱熱源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29105.1 | 申請日: | 2017-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687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1 |
| 發明(設計)人: | F·達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產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A24B15/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顧玉蓮 |
| 地址: | 瑞士納***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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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溶膠 可燃熱源 氣流路徑 基質 不可燃 不透氣 陶瓷紙 阻擋層 隔熱 熱源 抽吸 吸入 包圍 | ||
1.一種氣溶膠生成制品,包括:
氣溶膠形成基質;
可燃熱源;
至少一層陶瓷紙,其包圍所述可燃熱源的長度的至少部分;
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空氣能夠沿著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被抽吸通過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以供使用者吸入,以及
所述可燃熱源與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之間的一個或多個不可燃的基本上不透氣的阻擋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至少一層陶瓷紙與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隔離,使得在使用中沿著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被抽吸通過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空氣不直接接觸所述至少一層陶瓷紙。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可燃熱源、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和所述至少一層陶瓷紙被布置成使得在所述可燃熱源的燃燒期間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的溫度不超過375℃。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陶瓷紙包括介于約50重量百分比與約100重量百分比之間的陶瓷材料。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陶瓷紙包括二氧化硅纖維。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陶瓷紙包括生物可溶性陶瓷纖維。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至少一層陶瓷紙的厚度介于約0.5毫米與約5毫米之間。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可燃熱源與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之間的所述不可燃的基本上不透氣的阻擋層包括第一阻擋層,所述第一阻擋層鄰接所述可燃熱源的近側端和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的遠側端中的一個或兩個。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包括一個或多個空氣入口,所述一個或多個空氣入口布置于所述可燃熱源的近側端與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近側端之間,使得空氣能夠通過所述一個或多個空氣入口被抽吸到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中,而不穿過所述可燃熱源。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包括沿著所述可燃熱源的一個或多個氣流通道,且所述可燃熱源與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通道之間的所述不可燃的基本上不透氣的阻擋層進一步包括所述可燃熱源與所述可燃熱源的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通道之間的第二阻擋層。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額外層,所述一個或多個額外層至少包圍所述可燃熱源的近側部分和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的遠側部分,所述一個或多個額外層包括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個:
導熱元件,其用以將熱從所述可燃熱源傳遞到所述氣溶膠形成基質,以及
一層香煙紙。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至少一層陶瓷紙是徑向外層,上覆所述一個或多個額外層的至少部分。
13.一種形成根據權利要求1到12所述的氣溶膠生成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布置可燃熱源以加熱氣溶膠形成基質;
提供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空氣能夠沿著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被抽吸通過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以供使用者吸入,以及
隔離所述可燃熱源與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使得在使用中沿著所述一個或多個氣流路徑被抽吸通過所述氣溶膠生成制品的空氣不直接接觸所述可燃熱源;以及
使用至少一層陶瓷紙包圍所述可燃熱源的長度的至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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