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物質材料的超低溫碳化處理方法和碳化物的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29024.1 | 申請日: | 2017-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5305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8 |
| 發明(設計)人: | 谷黑克守;巖渕和則;伊藤貴則;太田薫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谷黑克守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C02F1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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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質材料 碳化 碳化處理 碳化物 優選 廢棄物 林產品廢棄物 農產品廢棄物 家畜排泄物 食品廢棄物 超低溫 干燥工序 含氧氣氛 栽培作物 含水率 極低溫 去除 水產品 制造 應用 | ||
1.一種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其為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且不經過以強制性地去除或降低水分為目的的干燥工序,將包含開始碳化的時刻的該生物質材料的含水率為40%以上且80%以下的范圍內的水分的生物質材料保持為含氧氣氛和溫度范圍為70℃以上且低于100℃的處理條件,在不混入菌的情況下,使氣氛中的氧與所述生物質材料之間發生氧化反應,將所述生物質材料進行碳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其中,所述保持為2周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質材料為選自食品廢棄物、家畜排泄物、農產品廢棄物、水產品廢棄物、林產品廢棄物等廢棄物系生物質材料和植物系生物質材料中的1種或2種以上,
所述植物為栽培作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其中,將所述生物質材料收納于容器,所述容器具有:用于保持為所述處理條件的大氣開放口和溫度調節器。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其中,將所述生物質材料收納于容器,所述容器具有:用于保持為所述處理條件的大氣開放口和溫度調節器。
6.一種碳化物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其為利用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生物質材料的碳化處理方法進行的碳化物的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具備如下工序:準備包含水分的生物質材料的工序;和,對準備好的所述生物質材料在含氧氣氛和溫度范圍為70℃以上且低于100℃的處理條件下進行處理而不經過以強制性地去除或降低水分為目的的干燥工序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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