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實際充電功率的動態通信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04547.0 | 申請日: | 2017-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6769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M·比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60 | 分類號: | B60L53/60;B60L53/66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張立國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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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實際 充電 功率 動態 通信 | ||
1.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其用于調節在充電控制器(12)上的用于在充電站(18)上給電動車輛(14)的蓄電池(16)充電的充電簡檔,其中,至少在考慮電動車輛(14)的計劃的使用時間點和蓄電池(16)的所希望的荷電狀態以及用于電動車輛(14)的最大可消耗的充電功率的預先給定的值的情況下調節所述充電簡檔,所述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還與測量單元(20a;20b)耦聯,該測量單元設計用于測量從充電站(18)方面輸出給電動車輛(14)的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并且自主地或在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方面詢問之后將所測量的實際充電功率傳輸給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并且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設計用于將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的值用于相應地重新調節充電簡檔,其中,僅當所測量的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的值相對于最后傳輸的值以預先確定的量發生改變時,才將所測量的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的值傳輸給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a),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管理裝置(10a)集成于電動車輛(14)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a),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管理裝置(10a)集成于充電控制器(12)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c;10d),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管理裝置(10c;10d)在編程技術上在后端服務器(22;24)上實施,所述充電控制器(12)與該后端服務器借助電動車輛(14)的數據傳輸裝置(26)或借助充電站(18)通信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c;10d),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控制器(12)與所述后端服務器(22;24)借助電動車輛(14)的數據傳輸裝置(26)或借助充電站(18)通過互聯網(42)通信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單元(20a)集成于充電控制器(12)中和/或所述測量單元(20b)集成于充電站(18)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b),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管理裝置(10b)集成于充電站(18)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能量管理裝置(10b),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單元(20a)集成于充電控制器(12)中和/或所述測量單元(20b)集成于充電站(18)中。
9.用于調節在充電控制器(12)中的用于在充電站(18)上給電動車輛(14)的蓄電池(16)充電的充電簡檔的方法,其中,在考慮計劃的使用時間點和蓄電池(16)的所希望的荷電狀態以及用于電動車輛(14)的最大可消耗的充電功率的預先給定的值的情況下在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中調節所述充電簡檔,該方法包括:
測量(S10)從充電站(18)方面輸出給電動車輛(14)的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
將所述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傳輸(S20)給能量管理裝置(10a;10b;10c;10d),并且
基于所測量的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適配(S30)充電簡檔,
其中,僅當所測量的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的值相對于最后傳輸的值以預先確定的量發生改變時,才實施傳輸(S20)實際充電功率(Pmax-ist)的傳輸步驟。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以有規律的時間間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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