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裝置和可穿戴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01114.X | 申請日: | 2017-09-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2041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郭加成;劉和興;趙亮;周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0 | 分類號: | A61B5/00 |
| 代理公司: | 11205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馬爽 |
| 地址: | 518045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穿戴 設備 佩戴 狀態 檢測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向被檢測對象發射N種不同波長的光,所述N為大于等于2的整數;
獲取每種波長的光經過所述被檢測對象反射后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
若存在至少一種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超過光強閾值,則判斷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分別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是否符合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
根據判斷結果,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判斷結果,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具體包括:
若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分別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符合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佩戴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判斷結果,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具體包括:
若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分別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符合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則判斷是否存在至少一種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波形符合心率特征;
若存在至少一種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波形符合心率特征,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佩戴狀態;
若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波形均不符合心率特征,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未佩戴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判斷結果,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具體包括:
若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分別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不符合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未佩戴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分別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均不超過所述光強閾值,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未佩戴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至少包括綠光和紅光,所述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包括:所述綠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小于所述紅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或者,
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至少包括綠光和紅外光,所述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包括:所述綠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小于所述紅外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或者,
所述N種不同波長的光至少包括綠光、紅光和紅外光,所述與皮膚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的大小關系包括:所述綠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小于所述紅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并且,所述綠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小于所述紅外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
7.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向被檢測對象發射N種不同波長的光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被檢測對象發射單一波長的光;
獲取所述單一波長的光經過所述被檢測對象反射后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
采集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加速度;
判斷所述單一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是否超過所述光強閾值,所述加速度是否超過加速度閾值;
若所述單一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超過所述光強閾值或者所述加速度超過所述加速度閾值,則執行步驟向被檢測對象發射N種不同波長的光;
若所述單一波長的光對應的反射光的光強不超過所述光強閾值并且所述加速度不超過所述加速度閾值,則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未佩戴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單一波長的光為紅外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80001114.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分配咖啡或其它沖泡飲料的活塞式機器
- 下一篇:可降解金屬支架及其制造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