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車音響組件及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923233.4 | 申請日: | 2017-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8848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建昌;湯立磊;仝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3/12 | 分類號: | H04R3/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符瑩瑩 |
| 地址: | 2140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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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音響組件 音響本體 安裝支架 控制模塊 本實用新型 播放模塊 控制信號 表情 音量 人臉 接收控制信號 控制播放模塊 控制信號輸入 人臉識別模塊 音樂播放 可拆卸 車體 騎行 音樂 播放 | ||
1.一種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音響組件包括有安裝支架和設置于安裝支架上的音響本體;
所述安裝支架用于將所述電動車音響組件可拆卸地安裝于電動車的車體前方,使得所述音響本體面對使用者的臉部;
所述音響本體包括有相互連接的人臉設別模塊、控制模塊和播放模塊,所述人臉識別模塊用于識別人的表情并將其轉變為控制信號,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信號并根據所述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播放模塊進行播放、音樂的切換以及音量大小的調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音響組件包括有電源模塊,所述電源模塊用于對所述人臉設別模塊、控制模塊和播放模塊供電。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包括主電源和備用電源;
所述主電源上設有與電動車工作電源相連接的端口和供電線路,用于通過供電線路向所述人臉設別模塊、控制模塊和播放模塊提供電能;
所述備用電源為可充電電源,用于時向所述人臉設別模塊、控制模塊和播放模塊提供電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備用電源為太陽能板,所述太陽能板通過太陽能蓄電,對所述人臉設別模塊、控制模塊和播放模塊提供電能。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響本體上設置有顯示器,所述顯示器與電源模塊相連接,用于顯示電源模塊的電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響本體內置有收音機、SD卡接口和USB接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音響組件包括有遠程控制模塊,所述遠程控制模塊用于發送控制信號給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根據控制信號控制所述播放模塊進行播放、音樂的切換以及音量大小的調節。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音響組件包括有報警模塊,所述報警模塊與電源模塊相連接,用于在所述電源模塊的電量低于設定值時發出警報。
9.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包括有如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踏板組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車音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的把手上設置有控制開關,所述控制開關與控制模塊相連接,用于控制所述播放模塊進行播放、音樂的切換以及音量大小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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