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球類貨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922502.5 | 申請日: | 2017-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90952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31 |
| 發明(設計)人: | 鄒解軍;趙猛;呂卿;劉金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京東尚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F5/00 | 分類號: | A47F5/00;A47F7/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張一軍;楊曉偉 |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淀區杏石口路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上層置物架 下層置物架 球類 主架體 貨架 本實用新型 空間利用率 倉儲物流 朝向相反 傾斜設置 漏球孔 置物 下層 架設 | ||
1.一種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架體(100)、上層置物架(200)和下層置物架(300);所述上層置物架(200)和所述下層置物架(300)設置于所述主架體(100)上,所述上層置物架(200)位于所述下層置物架(300)上方;所述上層置物架(200)和所述下層置物架(300)朝向相反的方向傾斜設置;所述上層置物架(200)設置有漏球孔(40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漏球孔(401)設置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最低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層置物架(300)與所述漏球孔(401)相對應的位置為所述下層置物架(300)的最高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后端向下傾斜,所述下層置物架(300)的前端向下傾斜。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左端或者右端向下傾斜,所述下層置物架(300)相反的另一端向下傾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和所述下層置物架(300)均包括底板(400)和圍欄(500);所述圍欄(500)沿所述底板(400)邊緣設置;所述底板(400)上沿前后方向設置有導向部(510);所述導向部(510)將所述上層置物架(200)或所述下層置物架(300)分隔為至少2個置物區(60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和所述下層置物架(300)的各置物區(600)對應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各置物區(600)中的底板(400)上分別設置有所述漏球孔(401),所述漏球孔(401)設置于其所在置物區(600)中所述底板(400)的最低處;所述下層置物架(300)的對應置物區(600)中與所述漏球孔(401)對應的位置為該置物區(600)中底板(400)的最高處。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后端向下傾斜,所述漏球孔(401)設置于靠近所述置物區(600)后端中部處的所述底板(400)上;或者,
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后端向下傾斜,且其左端或者右端向下傾斜,所述漏球孔(401)設置于靠近所述置物區(600)后端及其向下傾斜的左端或右端處的所述底板(400)上。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400)包括底板框架(410)、隔網(420)和支撐桿(430);所述隔網(420)設置于所述底板框架(410)上,所述支撐桿(430)設置于所述隔網(420)之下并支撐所述隔網(420)。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球類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置物架(200)有多個,相鄰的所述上層置物架(200)朝向相反的方向傾斜設置,各所述上層置物架(200)的最低處設置有所述漏球孔(401)。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京東尚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未經北京京東尚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922502.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