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市政工程道路警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673292.0 | 申請日: | 2017-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904805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5 |
| 發明(設計)人: | 郭澤欽 | 申請(專利權)人: | 郭澤欽 |
| 主分類號: | E01F9/608 | 分類號: | E01F9/608;E01F9/623;E01F9/6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信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35 | 代理人: | 劉川 |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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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架 市政工程 承重箱 橫桿 斜桿 負重 道路警示裝置 本實用新型 警示標牌 照明燈 噴頭 設備技術領域 光敏傳感器 雨水感應器 擋板 底座頂端 頂部設置 伺服電機 夜間使用 裝置固定 控制器 防雨水 智能化 中央處 自然風 水箱 底端 支桿 主箱 轉軸 底座 水管 電源 清洗 出行 腐蝕 | ||
1.一種市政工程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負重底座(1)、承重箱(2)、支架(3)、橫桿(4)、斜桿(5)、照明燈(6)、控制主箱(7)、警示標牌(8)、水箱(9)、水管(10)、噴頭(11)、支桿(12)、“L”型支架(13)、伺服電機(14)、轉軸(15)、擋板(16)、光敏傳感器(17)、雨水感應器(18)、電源(19)和控制器(20),所述負重底座(1)頂端設置有所述承重箱(2),所述承重箱(2)內部底端中央處設置有所述支架(3),所述支架(3)上設置有所述橫桿(4),所述橫桿(4)上設置有所述斜桿(5),所述斜桿(5)頂部設置有所述照明燈(6),所述控制主箱(7)設置在所述橫桿(4)的上方于所述支架(3)上,所述支架(3)頂端設置有所述警示標牌(8),所述水箱(9)設置在所述警示標牌(8)的背面,所述水管(10)連接所述水箱(9)設置在所述警示標牌(8)右側,所述噴頭(11)設置在所述水管(10)頭部頂端,所述支桿(12)分別設置在所述警示標牌(8)左右兩側,所述警示標牌(8)左側的所述支桿(12)上設置有所述“L”型支架(13),所述“L”型支架(13)頂端設置有所述伺服電機(14),所述伺服電機(14)上的轉軸(15)穿過警示標牌(8)左右兩側的支桿(12)并與所述支桿(12)轉動連接,所述轉軸(15)上設置有所述擋板(16),所述光敏傳感器(17)與所述雨水感應器(18)均設置在所述擋板(16)上,所述電源(19)與所述控制器(20)均設置在所述控制主箱(7)內,所述控制器(20)分別與所述照明燈(6)、噴頭(11)、伺服電機(14)、光敏傳感器(17)、雨水感應器(18)和電源(19)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桿(4)設置方向與所述警示標牌(8)正面相垂直,所述斜桿(5)傾斜朝向所述警示標牌(8)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頭(11)設置在所述警示標牌(8)的右上方,其噴水方向朝向所述警示標牌(8)正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16)為透明板且設置在兩個所述支桿(12)之間的轉軸(15)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9)上設置有噴頭開關,噴頭開關與所述控制器(20)電性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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