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634008.9 | 申請日: | 2017-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70684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10 |
| 發明(設計)人: | 孫艷婷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市萬盛區普惠城市建設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G9/14 | 分類號: | A01G9/14 |
| 代理公司: | 重慶為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16 | 代理人: | 孫榮川 |
| 地址: | 400800 重慶市萬***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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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側框架 頂框架 大棚 側擋板 玻璃大棚 框架式 上橫梁 合圍 滑動 收縮 玻璃板 生產制造成本 本實用新型 固定支撐 回收利用 矩形結構 豎直平行 后立柱 后斜梁 前立柱 前斜梁 下橫梁 總成本 透光 頂梁 拆卸 種植 通風 農作物 側面 封閉 運輸 | ||
1.一種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豎直平行設置地側框架(1),以及固定支撐在兩個側框架(1)上的兩個頂框架(2),所述側框架(1)和頂框架(2)均呈矩形結構,兩個所述頂框架(2)之間呈等腰三角形結構,所述側框架(1)由上橫梁(1a)、下橫梁(1b)、前立柱(1c)和后立柱(1d)合圍而成,所述頂框架(2)由頂梁(2a)、上橫梁(1a)、前斜梁(2b)和后斜梁(2c)合圍而成,其中所述前立柱(1c)和后立柱(1d)均為套筒式伸縮結構;
所述側框架(1)內可滑動地設有至少兩個側擋板(10),頂框架(2)內可滑動地設有至少兩個頂板(20),所述側擋板(10)和頂板(20)均為玻璃板,所述側擋板(10)和頂板(20)均可沿大棚長度方向滑動,分別實現對側框架(1)和頂框架(2)的封閉或打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前立柱(1c)上端端部之間,以及兩個后立柱(1d)上端端部之間均水平設置有連接梁(1e),所述連接梁(1e)上設有正對頂梁(2a)延伸的支撐柱(1f)。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橫梁(1a)的下表面和下橫梁(1b)的上表面均正對設置有至少兩個側滑槽(11),所述側滑槽(11)沿大棚的長度方式設置,所述側擋板(10)的上下兩端嵌設在正對的一組側滑槽(11)內;
所述頂梁(2a)和上橫梁(1a)的均對應設置有至少兩個上滑槽(21),所述頂板(20)的傾斜兩端分別嵌入相對的一組上滑槽(21)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梁(2a) 上的上滑槽(21)為自其側壁傾斜向上延伸的凹槽結構,所述上橫梁(1a)上的上滑槽(21)為自其上表面豎直向下凹陷的凹槽結構,所述頂板(20)包括斜板(200),以及自斜板(200)下端豎直向下延伸的插接部(201),所述插接部(201)豎直插入上橫梁(1a)上的上滑槽(21)中,斜板(200)的上端傾斜向上插入頂梁(2a)上的上滑槽(21)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立柱(1c)和后立柱(1d)與下橫梁(1b)之間、以及與上橫梁(1a)之間均可拆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橫梁(1b)上正對前立柱(1c)和后立柱(1d)下端的位置均設有下插槽(12),上橫梁(1a)上正對前立柱(1c)和后立柱(1d)上端的位置均設有上插槽(22),所述前立柱(1c)和后立柱(1d)上下兩端分別嵌入對應的一組上插槽(22)和下插槽(12)中。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框架式收縮玻璃大棚,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梁(1e)兩端與兩個前立柱(1c)之間、以及與兩個后立柱(1d)之間均固定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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