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氣凈化器用出風結構、凈化器殼體及空氣凈化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21010.5 | 申請日: | 2017-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40750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5 |
| 發明(設計)人: | 趙莉;賈澤君;韓西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歐史密斯(中國)熱水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14 | 分類號: | F24F13/14;F24F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黨曉林;張印鐸 |
| 地址: | 210038 江蘇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凈化器 空氣凈化 出風結構 出風口 凈化器殼體 遮擋機構 遮擋 本實用新型 平面運動 曲線運動 停機 | ||
1.一種空氣凈化器用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出風口;
具有遮擋所述出風口的第一狀態和不遮擋所述出風口的第二狀態的遮擋機構;所述遮擋機構通過平面運動或沿曲線運動在所述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機構通過沿曲線平移運動在所述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機構包括遮擋板;所述遮擋板通過平面運動在所述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之間切換。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板作所述平面運動的平面為非豎直平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板的遮擋面與所述平面運動的平面平行。
6.如權利要求3-5任一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結構還包括殼體頂板;所述出風口設置于所述殼體頂板上且能朝上出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板在所述第一狀態下與所述殼體頂板的距離和所述遮擋板在第二狀態下與所述殼體頂板的距離相等。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板在移動過程中與所述殼體頂板的距離保持不變。
9.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板位于所述殼體頂板的上方且在第二狀態時遮擋在所述出風口的上方。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結構還包括能夠驅動所述遮擋板的驅動機構。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殼體頂板背對所述遮擋板一側的電機、驅動轉軸、驅動齒輪;所述驅動轉軸的軸向與所述遮擋板的移動方向垂直;所述遮擋板設有與所述驅動齒輪嚙合的鋸齒結構;所述鋸齒結構包括多個沿所述遮擋板移動方向排列的嚙合齒。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轉軸沿軸向設有至少兩個所述驅動齒輪,所述鋸齒結構的數量與所述驅動齒輪相等且一一對應設置。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結構還包括導向結構;所述導向結構能使所述遮擋板的運動方向與一直線平行。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結構包括沿直線延伸的導向槽、以及位于所述導向槽內的導向塊;所述遮擋板和所述殼體頂板之一設有所述導向槽,另一設有所述導向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槽內還設有穿過所述導向塊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與所述導向槽的長度方向平行。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出風結構設有兩個所述導向機構;兩個所述導向機構分別靠近所述遮擋板垂直于其移動方向的兩側設置。
17.如權利要求10-12任一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出風結構還包括定位機構;所述定位機構能使所述遮擋機構運動至所述第一狀態或第二狀態時停止移動。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出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機構包括位置固定的微動開關、以及隨所述遮擋板移動的觸發件;所述微動開關連接所述驅動機構;所述遮擋板在所述第一狀態或第二狀態時,所述觸發件觸發所述微動開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艾歐史密斯(中國)熱水器有限公司,未經艾歐史密斯(中國)熱水器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521010.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可調風向空調罩
- 下一篇:一種使用濕膜技術的無水工業空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