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14656.0 | 申請日: | 2017-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5608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3 |
| 發明(設計)人: | 江曉亮;謝云斐;王宇宇;馮凱萍;杜慧林;周兆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衢州學院 |
| 主分類號: | A01D46/247 | 分類號: | A01D46/247 |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鄭海峰 |
| 地址: | 324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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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果子 采摘 果子采摘器 果實 采摘爪 鋼絲鋸 抓取 本實用新型 第二連接件 第一連接件 針對性選擇 采摘桿 采摘頭 大滑輪 小滑輪 圓柱銷 枝條 長管 帶鉤 高樹 鉤刀 枝干 高處 把手 果樹 身高 | ||
1.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采摘爪(1)、圓柱銷(2)、小滑輪(3)、鋼絲鋸(4)、大滑輪(5)、紡車輪(6)、把手(7)、采摘長管(8)、帶鉤刀的采摘頭(9)、采摘桿(10)、第一連接件(11)和第二連接件(12);
所述的帶鉤刀的采摘頭(9)包括鉤刀、支架基座和若干個固定設置在支架基座上且均勻分布的支架,其中一個支架上固定有鉤刀,所述的采摘爪(1)數量與支架數量相同,通過圓柱銷(2)分別與支架鉸接,支架基座側面設置有小滑輪(3),帶鉤刀的采摘頭(9)的支架基座固定在采摘長管(8)上端;
采摘長管(8)中部設置有大滑輪(5),采摘長管(8)下部側面設置有紡車輪(6),大滑輪(5)、小滑輪(3)、紡車輪(6)位于采摘長管(8)的同一側;所述的紡車輪(6)內部有渦輪蝸桿和齒輪,外殼上有線輪、旋轉把手和腳架,線輪與渦輪蝸桿一端固定連接,固定在旋轉把手上的齒輪與渦輪蝸桿嚙合帶動線輪的旋轉,齒輪與渦輪蝸桿相配合使得線輪能在旋轉過程中來回伸縮,鋼絲鋸(4)通過與線輪、大滑輪(5)和小滑輪(3)之間的纏繞使得線輪轉動時鋼絲鋸進行來回往復循環纏繞滑動;
所述的采摘長管(8)內部設置有采摘桿(10),采摘桿(10)的上端穿過支架基座,并通過第一連接件(11)與采摘爪(1)鉸接,采摘桿(10)的下端穿出采摘長管(8)的下端并通過第二連接件(12)與把手(7)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連接件(12)共兩個,第二連接件(12)一端與采摘桿(10)的下端鉸接,另一端與把手(7)鉸接,所述的把手(7)共兩個,把手(7)與采摘長管(8)下端鉸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鋼絲鋸的齒形是倒鉤狀或鋸齒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帶鉤刀的采摘頭中的鉤刀刀刃朝外且向下;鉤刀是全鋼刀頭、碳鋼刃刀頭或全碳鋼刀頭中的任意一種,刀刃為鋸齒形或弧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采摘爪的數量至少為三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采摘樹生果實的果子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旋轉把手設置于紡車輪(6)的左邊或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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