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05814.6 | 申請日: | 2017-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51539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9 |
| 發明(設計)人: | 董統璽;馮留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蘭陵琦泉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6B9/10 | 分類號: | F26B9/10;F26B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煦潤律師事務所 11522 | 代理人: | 劉栩 |
| 地址: | 277700 山東省臨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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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質物料 干燥裝置 第一管道 行走機構 本實用新型 布風管道 第二管道 物料干燥裝置 節省資源 相對設置 物料堆 支管 主管 | ||
1.一種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結構相同的第一管道系統和第二管道系統,所述第一管道系統和所述第二管道系統相對設置,所述第一管道系統包括行走機構(1)和設置在所述行走機構(1)上的布風管道,所述布風管道包括設置在所述行走機構(1)上的第一主管(2),所述第一主管(2)上連接有第一支管(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系統還包括第二主管(3),所述第二主管(3)上連接有第二支管(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管(4)和所述第二支管(5)上設置有多個通風孔(6),所述通風孔(6)的孔口高度高于其所在位置處的支管內周壁底壁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機構(1)包括支架(7)、底座(8)和滾輪(9),所述底座(8)設置在所述滾輪(9)上,所述支架(7)固定在所述底座(8)上,所述第一主管(2)和所述第二主管(3)固定在所述支架(7)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管(4)和所述第二支管(5)沿著所述第一主管(2)的長度方向交替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還包括吹風機(10)和抽風機(11),所述吹風機(10)與所述第一主管(2)和所述第二主管(3)可選擇地連通,所述抽風機(11)與第一主管(2)和所述第二主管(3)可選擇地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吹風機(10)通過第一風閥(14)分別與兩個管道系統的第一主管(2)連接,通過第二風閥(15)分別與兩個管道系統的第二主管(3)連接;所述抽風機(11)通過第三風閥(16)分別與兩個管道系統的第一主管(2)連接,通過第四風閥(17)分別與兩個管道系統的第二主管(3)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管道系統的第一主管(2)分別通過一個第一軟管(12)連接至所述第一風閥(14)和所述第三風閥(16),兩個管道系統的第二主管(3)分別通過一個第二軟管(13)連接至所述第二風閥(15)和所述第四風閥(17)。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沿著靠近所述第一主管(2)的方向,所述第一支管(4)的內周壁底部高度逐漸降低;和/或,沿著靠近所述第二主管(3)的方向,所述第二支管(5)的內周壁底部高度逐漸降低。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生物質物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管(2)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度為3至5度;和/或,所述第二主管(3)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度為3至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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