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耳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398415.4 | 申請日: | 2017-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57357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3 |
| 發明(設計)人: | 顧正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樂偉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越秀區哲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石伍軍;張鵬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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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聽筒 第二連接部 第一連接部 吸引 音頻線 頸帶 耳機線 耳機 本實用新型 耳機結構 運動幅度 掉落 脖頸 | ||
1.一種耳機,包括耳機線、第一聽筒及第二聽筒,所述耳機線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聽筒及第二聽筒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頸帶,所述頸帶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連接部及第二連接部,所述耳機線包括第一音頻線及第二音頻線,所述第一聽筒通過所述第一音頻線與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所述第二聽筒通過所述第二音頻線與所述第二連接部連接,所述第一連接部上安裝有第一吸引塊,所述第二連接部上安裝有第二吸引塊,所述第二吸引塊與所述第一吸引塊相吸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引塊為磁鐵,所述第二吸引塊為鐵片或磁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吸引塊,所述第三吸引塊安裝于所述第一聽筒上,所述第三吸引塊與所述第一吸引塊相吸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四吸引塊,所述第四吸引塊安裝于所述第二聽筒上,所述第四吸引塊與所述第二吸引塊相吸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吸引塊與所述第四吸引塊均為磁鐵。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線還包括第三音頻線,所述第三音頻線內嵌于所述頸帶,所述第三音頻線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接部及第二連接部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為電源部,所述電源部包括第一殼體及充電電池,所述充電電池安裝于所述第一殼體內,所述充電電池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三音頻線及第一聽筒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上設置有第一平板,所述第一吸引塊與所述第一平板連接,所述第三吸引塊與所述第一平板相吸引。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部為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包括第二殼體及控制電路板,所述控制電路板安裝于所述第二殼體內,所述控制電路板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三音頻線及第二聽筒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上設置有第二平板,所述第二吸引塊與所述第二平板連接,所述第四吸引塊與所述第二平板相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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