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鏡頭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390004.0 | 申請日: | 2017-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86710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4 |
| 發明(設計)人: | 韋傳冬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聲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7/02 | 分類號: | G02B7/02 |
| 代理公司: |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44298 | 代理人: | 陳巍巍 |
| 地址: | 新加坡宏茂橋65*** | 國省代碼: | 新加坡;SG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鏡筒 壓環 鏡頭組件 像側面 像側 本實用新型 抵靠面 點膠槽 點膠孔 鏡片組 外周緣 物側面 光軸 方向延伸 光學成像 鏡片 物側 粘膠 填充 收容 鄰近 貫穿 | ||
本實用新型涉及光學成像領域,公開了一種鏡頭組件,包括鏡筒、收容于所述鏡筒內的具有光軸的鏡片組以及設置在所述鏡片組像側并與所述鏡片和所述鏡筒抵靠的壓環,所述壓環包括靠近物側的物側面、靠近像側的像側面、以及連接所述物側面與所述像側面并抵靠所述鏡筒的外周緣,所述外周緣包括抵靠所述鏡筒的抵靠面、自所述抵靠面鄰近像側的邊緣朝靠近光軸的方向延伸至所述像側面的第一斜面,所述第一斜面與所述鏡筒圍成點膠槽,所述壓環上開設有貫穿所述壓環的點膠孔,所述點膠槽和點膠孔內均填充有粘膠。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相對現有技術而言,具有提高鏡頭組件可靠性的優點。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光學成像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鏡頭組件。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電子設備不斷地朝著智能化發展,除了數碼相機外,便攜式電子設備例如平板電腦、手機等也都配備了鏡頭組件。為了滿足人們的使用需要,對鏡頭組件拍攝出的物體影像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鏡頭組件的可靠性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現有技術中,鏡頭組件包括鏡片與鏡筒,以及抵接與鏡頭組件中的鏡片的壓環,所述壓環通過點膠與鏡筒固定并壓持所述鏡片。
本實用新型的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中至少存在如下問題:在壓環的點膠過程中,只在所述壓環的像側面或物側面點膠會導致壓環的固定不牢固,導致整個鏡頭組件的可靠性較低。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鏡頭組件,使得所述鏡頭組件的可靠性較高。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鏡頭組件,包括鏡筒、收容于所述鏡筒內的具有光軸的鏡片組以及設置在所述鏡片組像側并與所述鏡片和所述鏡筒抵靠的壓環,所述壓環包括靠近物側的物側面、靠近像側的像側面、以及連接所述物側面與所述像側面并抵靠所述鏡筒的外周緣,所述外周緣包括抵靠所述鏡筒的抵靠面、自所述抵靠面鄰近像側的邊緣朝靠近光軸的方向延伸至所述像側面的第一斜面,所述第一斜面與所述鏡筒圍成點膠槽,所述壓環上開設有貫穿所述壓環的點膠孔,所述點膠槽和點膠孔內均填充有粘膠。
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不僅在所述壓環與鏡筒形成的點膠槽內設置有粘膠,而且在所述點膠孔內設置有粘膠,由于所述點膠孔貫穿所述壓環的像側面與物側面,設置于點膠孔內的粘膠在所述壓環的像側面可以蔓延到臨近的鏡片組或鏡筒壁上,從而提升所述壓環固定的牢固程度,進而提升整個鏡頭組件的可靠性。
另外,所述鏡片組包括與所述壓環抵接的第一鏡片,所述第一鏡片包括用于光學成像的光學部以及環繞所述光學部設置并抵靠所述鏡筒的周邊部,所述周邊部靠近像側的一端與所述鏡筒間隔設置并圍成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與所述點膠孔連通且所述第一凹槽內填充有粘膠。所述第一凹槽內填充有粘膠,可以直接將所述第一鏡片與所述鏡筒進行粘結,可以有效的增加所述第一鏡片的穩定性,從而提升所述鏡頭組件整體的可靠性,同時,所訴第一凹槽與所述點膠孔連通,所述第一凹槽內的粘膠可以由所述點膠孔直接填充進入,無需進行兩次點膠,也不會導致壓環的凸起的問題,從而進一步的提升了所述壓環固定的牢固程度,提升了所述鏡頭組件整體的可靠性。所述第一凹槽還可以收容大部分的從點膠孔進入物側的粘膠,從而避免點膠孔內的粘膠延伸至所述鏡片組的光學部影響所述鏡頭組件的光學性能。
另外,所述外周緣還包括自所述抵靠面鄰近物側的邊緣朝靠近光軸的方向延伸至所述物側面的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與所述鏡筒圍成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內填充有粘膠。所述第二凹槽內填充有粘膠,可以對所述壓環的起到進一步的固定作用,可以有效的提升整個鏡頭組件的可靠性。所述第二凹槽也同樣可以收容從點膠孔進入物側的粘膠,避免點膠孔內的粘膠延伸至所述鏡片組的光學部影響所述鏡頭組件的光學性能。
另外,所述點膠孔自所述物側面延伸至所述第一斜面。
另外,所述點膠孔在所述像側面的開口與所述點膠槽間隔設置。
另外,所述點膠孔為圓形通孔。
另外,所述點膠孔為弧形通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瑞聲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未經瑞聲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390004.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