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21382458.3 | 申請日: | 2017-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92226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賀士晶;方馨;職大慶;王松慶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J15/02 | 分類號: | F23J15/02;F23J15/04;F23J15/06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李紅媛 |
| 地址: | 150040 黑龍***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燃煤鍋爐煙氣 過濾網(wǎng) 氨水 本實用新型 濃度檢測儀 二氧化硫 臭氧 噴射 一氧化碳濃度檢測 噴頭 鍋爐煙氣處理 水霧發(fā)生裝置 脫硫脫硝效率 臭氧發(fā)生器 活性炭吸附 濕式脫硫塔 氨水回收 氮氧化物 鍋爐爐膛 鍋爐煙氣 回收煙氣 空分裝置 懸浮顆粒 控制器 布氣板 除霧器 儲存罐 過濾腔 降溫室 進水管 循環(huán)槽 氧化室 煙道 支管 總管 煙囪 污染物 能源 | ||
1.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其特征在于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包括鍋爐爐膛(1)、降溫室(2)、煙道(3)、第二進氣管(4)、控制器(5)、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儀(6)、氮氧化物濃度檢測儀(7)、二氧化硫濃度檢測儀(8)、第一密封調(diào)節(jié)煙囪翻板(9)、第二密封調(diào)節(jié)煙囪翻板(10)、第一進氣管(12)、過濾腔(14)、懸浮顆粒過濾網(wǎng)(15)、水霧發(fā)生裝置、第三進氣管(18)、布氣板(19)、噴頭(20)、氨水進水管(21)、氨水儲存罐(22)、循環(huán)槽(23)、氨水回收管(24)、第四進氣管(25)、臭氧噴射總管(26)、若干根臭氧噴射支管(26-1)、臭氧發(fā)生器(27)、空分裝置(28)、除霧器(29)、煙囪(30)、濕式脫硫塔(31)、氧化室(32)、二氧化硫過濾網(wǎng)(33)和活性炭吸附過濾網(wǎng)(34);
所述的鍋爐爐膛(1)的煙氣出口通過第一進氣管(12)與降溫室(2)的煙氣入口相連通,降溫室(2)的煙氣出口與煙道(3)相連通;煙道(3)還與第二進氣管(4)的一端相連通;
所述的煙道(3)上設有第一密封調(diào)節(jié)煙囪翻板(9);第二進氣管(4)上設有第二密封調(diào)節(jié)煙囪翻板(10);
所述的煙道(3)的出口處設有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儀(6)、氮氧化物濃度檢測儀(7)和二氧化硫濃度檢測儀(8);一氧化碳濃度檢測儀(6)、氮氧化物濃度檢測儀(7)和二氧化硫濃度檢測儀(8)的信號輸出端分別通過信號線與控制器(5)的信號輸入端連接;第一密封調(diào)節(jié)煙囪翻板(9)和第二密封調(diào)節(jié)煙囪翻板(10)分別通過控制線與控制器(5)的信號輸出端相連接;
所述的第二進氣管(4)的另一端與過濾腔(14)的煙氣入口相連通;過濾腔(14)內(nèi)自左至右設置有懸浮顆粒過濾網(wǎng)(15)、二氧化硫過濾網(wǎng)(33)和活性炭吸附過濾網(wǎng)(34);過濾腔(14)的煙氣出口通過第三進氣管(18)與濕式脫硫塔(31)的煙氣入口相連通;
所述的水霧發(fā)生裝置包括水箱(16)和出霧口(17);出霧口(17)與第三進氣管(18)相連通;
所述的濕式脫硫塔(31)的內(nèi)部設有布氣板(19)和噴頭(20);布氣板(19)設置在噴頭(20)上方;循環(huán)槽(23)通過氨水進水管(21)與噴頭(20)相連通,濕式脫硫塔(31)的底端通過氨水回收管(24)與循環(huán)槽(23)相連通,循環(huán)槽(23)還與氨水儲存罐(22)相連通;
所述的濕式脫硫塔(31)的煙氣出口通過第四進氣管(25)與氧化室(32)的煙氣入口相連通;
所述的氧化室(32)內(nèi)設有若干根臭氧噴射支管(26-1),臭氧噴射支管(26-1)的一端與噴嘴連通,另一端與臭氧噴射總管(26)相連通;所述的空分裝置(28)的氧氣出口與臭氧發(fā)生器(27)的氧氣入口相連接,臭氧發(fā)生器(27)的臭氧出口與臭氧噴射總管(26)相連接;
所述的氧化室(32)的煙氣出口與除霧器(29)的煙氣入口相連通,除霧器(29)的煙氣出口與煙囪(30)的煙氣入口相連通。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降溫室(2)內(nèi)設有板式換熱器(11)。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霧器(29)與煙囪(30)之間的管道上設有引風機。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氨水儲存罐(22)內(nèi)裝有4%的工業(yè)氨水。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氨水進水管(21)的管道上設有泵,泵的進液口與循環(huán)槽(23)的出液端相連通,泵的出液口與氨水進水管(21)的進液端相連通。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處理燃煤鍋爐煙氣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鍋爐爐膛(1)上設有固汞物質(zhì)加料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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