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無人售貨艙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355183.4 | 申請日: | 2017-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76489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明浩;宋紀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人和六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11/02;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徐劍兵;林祥翔 |
| 地址: | 101500 北京市密云區興盛南路8***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系統 遮擋裝置 電控 感應系統 艙門 艙體 貨架 購買商品 無人售貨 電子鎖 體內 本實用新型 獨立使用 客戶隱私 玻璃墻 二維碼 控制端 有效地 超市 客戶 玻璃 | ||
1.一種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包括艙體、艙門、貨架、RFID檢測系統、控制系統、電控遮擋裝置及感應系統;
所述艙門與艙體之間設有電子鎖,所述電子鎖的控制端連接于控制系統,所述艙門上設有二維碼;
所述貨架設置在艙體內,所述RFID檢測系統設置在貨架上,所述RFID檢測系統連接于控制系統;
所述艙體設有玻璃墻,所述電控遮擋裝置設置在玻璃墻上,所述電控遮擋裝置連接于控制系統;
所述感應系統設置在艙體內,所述感應系統連接于控制系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控遮擋裝置為電動調光玻璃膜或電動門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系統為人體檢測紅外探頭或者懸臂梁稱重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門與艙體之間還設有閉門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觸摸顯示屏及通信模塊,所述觸摸顯示屏設在艙體內,所述觸摸顯示屏連接于通信模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交互配件,所述交互配件連接于通信模塊,所述交互配件包括喇叭和麥克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摸顯示屏連接于控制系統。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體為鈑金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監控系統,所述監控系統包括攝像頭,所述攝像頭設置在艙體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無人售貨艙,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的控制端連接于控制系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人和六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北京人和六九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355183.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自動售貨機輪架折疊裝置
- 下一篇:一種出貨計數結構及自動售貨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