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前圍上板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336616.1 | 申請日: | 2017-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4593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1 |
| 發明(設計)人: | 孫風蔚;劉文晶;孫立強;范全曉;姜岸柳;闖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14 | 分類號: | B62D25/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陳治位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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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前圍上板 汽車 | ||
1.一種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設置在風擋玻璃(20)的下方,包括用于傳入碰撞力的受力面(11)、對碰撞力進行傳遞的引導面和將碰撞力傳出的傳出面;
以碰撞力由前向后的傳遞方向為正方向,所述引導面與所述風擋玻璃(20)所在平面呈銳角,所述引導面與所述傳出面呈鈍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面包括第一面(12)和第二面(13),所述第一面(12)與所述風擋玻璃(20)所在平面呈銳角,所述第二面(13)與所述傳出面呈鈍角并與所述風擋玻璃(20)所在平面垂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銳角的角度范圍為40-4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出面平行于水平面,所述鈍角的角度范圍為120-12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受力面(11)與所述風擋玻璃(20)所在平面相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與車身的搭接結構(40)相連的第一搭接部(15)和第二搭接部(16);
所述第一搭接部(15)設置在所述受力面(11)遠離駕駛艙的一側,所述第二搭接部(16)設置在所述傳出面遠離所述駕駛艙的一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圍上板(10)為鈑金加工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排氣孔(14);
所述排氣孔(14)設置在所述引導面上,且所述排氣孔(14)設置在所述前圍上板(10)中所有區域的最高點;
所述排氣孔(14)至少為一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前圍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孔(14)為2-6個;
各所述排氣孔(14)沿所述前圍上板(10)的長度方向均布設置。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搭接結構(40)、風擋玻璃(20)和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前圍上板(10);
所述前圍上板(10)設置在所述風擋玻璃(20)的下方,且所述前圍上板(10)安裝在所述搭接結構(4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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