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灶具燃燒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287363.3 | 申請日: | 2017-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6353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懷峰;熊斌;茅忠群;諸永定;蔡國漢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8 | 分類號: | F23D14/08;F23D14/62;F23D14/82;F24C3/08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張群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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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火孔 外環火蓋 擴壓腔 環形圈 底圈 灶具燃燒器 支撐 頂面 燃氣 本實用新型 出口氣流 底部邊緣 二次混合 穩定燃燒 向上延伸 向下延伸 進火孔 外壁面 圍合成 壁面 湯汁 外周 溢液 供氣 減速 堵塞 流通 出口 保證 | ||
1.一種灶具燃燒器,包括底圈(2)及設于該底圈(2)上的外環火蓋(3),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火蓋(3)的底部周邊具有向下延伸并架置在底圈(2)上的支撐部(31),該支撐部(31)上沿周向開有多個自底部邊緣向上延伸的徑向缺口(311),該徑向缺口(311)與底圈(2)之間共同圍合成供氣流通過的火孔(32);所述外環火蓋(3)的底部還設置有圍繞在支撐部(31)外周的環形圈(33),該環形圈(33)與支撐部(31)之間形成有擴壓腔(34),且該擴壓腔(34)的頂壁位于火孔(32)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火孔(32)頂壁的內表面(321)成形為由內而外逐漸向上傾斜的斜面,且該斜面的外邊緣處設置有能對氣流進行擾動的擋片(3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擋片(35)的外表面與支撐部的外周面相齊平,所述擋片(35)的內表面與火孔(32)頂壁的內表面(321)之間的夾角θ呈銳角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擋片(35)的內表面與火孔(32)頂壁的內表面(321)之間呈20~80°角布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圈(2)頂部的外邊緣處向下凹陷形成有沿底圈周向布置的臺階面(21),該臺階面(21)的內沿對應所述環形圈(33)下表面的中部布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圈(2)上具有向內延伸的第一導熱翅片(23),該第一導熱翅片(23)為至少3片并在底圈(2)的內周面上間隔布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圈(2)的頂部具有靠近內邊緣布置的環形支撐面(22),該支撐面(22)成形為由外而內逐漸向下傾斜的斜面,對應的,所述支撐部(31)的底部外緣形成有與該支撐面(22)相匹配的第一斜面(312)。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31)的底部內緣形成有由外而內逐漸向上傾斜的第二斜面(313),該第二斜面(313)的上邊沿高于第一斜面(312)的上邊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灶具燃燒器還包括爐頭(1)及第一引射管(5),所述外環火蓋(3)及底圈(2)設于爐頭(1)的頂部并與爐頭(1)之間圍合成外混合腔(10),所述第一引射管(5)的第一端與該外混合腔(10)相連通,第二端與氣源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灶具燃燒器還包括內環火蓋(4)及第二引射管(6),所述爐頭(1)上設置有獨立于外混合腔(10)存在的內混合腔(20),且該內混合腔(20)位于外混合腔(10)的內周,所述內環火蓋(4)設于內混合腔(20)的頂部,所述第二引射管(6)的第一端與內混合腔(20)相連通,第二端與氣源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灶具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混合腔(10)與內混合腔(20)之間設置有第二導熱翅片(102),該第二導熱翅片(102)為至少3片并間隔布置于外混合腔(10)的外壁面與內混合腔(20)的外壁面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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