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四驅農機底盤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262908.5 | 申請日: | 2017-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5607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3 |
| 發明(設計)人: | 楊湘潮;韋來;陳志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容縣鐵牛農機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B51/02 | 分類號: | A01B51/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37500 廣西壯族自***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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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副驅動 主驅動 操縱桿 四驅 中間傳動齒輪 主驅動齒輪 副驅動軸 右行走輪 主驅動軸 左行走輪 農機 齒輪 底盤 動力輸出傳動箱 本實用新型 螺栓 差速轉向 控制齒輪 山區丘陵 水田作業 操控 推拉 聯接 驅動 靈活 山區 | ||
1.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包括主驅動箱總成(1)、動力輸出傳動箱總成(2)、副驅動箱總成(3)、左操縱桿(4)、右操縱桿(5)、第一左行走輪(7)、第二左行走輪(9)、第一右行走輪(11)、第二右行走輪(13)、左主驅動齒輪(14)、左主驅動軸(8)、第一左中間傳動齒輪(15)、第二左中間傳動齒輪(16)、第三左中間傳動齒輪(17)、第四左中間傳動齒輪(18)、第五左中間傳動齒輪(19)、左副驅動齒輪(20)、左副驅動軸(6)、右主驅動齒輪(21)、右主驅動軸(12)、第一右中間傳動齒輪(22)、第二右中間傳動齒輪(23)、第三右中間傳動齒輪(24)、第四右中間傳動齒輪(25)、第五右中間傳動齒輪(26)、右副驅動齒輪(27)、右副驅動軸(10),其特征在于主驅動箱總成(1)通過螺栓與副驅動箱總成(3)聯接;動力輸出傳動箱總成(2)通過螺栓與主驅動箱總成(1)聯接;第一左行走輪(7)、第二左行走輪(9)分別安裝在左副驅動軸(6)、左主驅動軸(8)上;第一右行走輪(11)、第二右行走輪(13)分別安裝在右副驅動軸(10)、右主驅動軸(12)上。
2.如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其特征在于,第一左行走輪(7)、第二左行走輪(9)和第一右行走輪(11)、第二右行走輪(13)可以改為履帶加履帶行走輪。
3.如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其特征在于,通過推拉左操縱桿(4)、右操縱桿(5),操控主驅動箱總成(1)內的控制齒輪,使主驅動箱總成(1)和副驅動箱總成(3)驅動第一左行走輪(7)、第二左行走輪(9)和第一右行走輪(11)、第二右行走輪(13)前進、后退、差速轉向、第一左行走輪(7)和第二左行走輪(9)正轉、第一右行走輪(11)和第二右行走輪(13)反轉。
4.如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其特征在于,動力從主驅動箱總成(1)的動力輸入軸(28)輸入主驅動箱總成(1),通過主驅動箱總成(1)內的齒輪把動力傳遞給動力輸出傳動箱總成(2),通過動力輸出傳動箱總成(2)輸出工作動力。
5.如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其特征在于,左主驅動齒輪(14)嚙合第一左中間傳動齒輪(15),右主驅動齒輪(21)嚙合第一右中間傳動齒輪(22)。
6.如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其特征在于,左主驅動齒輪(14)和左副驅動齒輪(20)之間的動力傳輸可以用鏈條代替;右主驅動齒輪(21)和右副驅動齒輪(27)之間的動力傳輸可以用鏈條代替。
7.如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四驅農機底盤,其特征在于,主驅動箱總成(1)和動力輸出傳動箱總成(2)和第二左行走輪(9)、第二右行走輪(13)可以組成一種兩驅農機底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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