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半入耳式耳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90002.7 | 申請日: | 2017-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1899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0 |
| 發明(設計)人: | 陳堅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堅勝;原點私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281 | 代理人: | 彭家恩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入耳 耳機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耳機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半入耳式耳機。
背景技術
耳機根據其換能方式分類,主要有動圈式、靜電式和等磁式。從結構上分開放式,半開放式和封閉式。從佩帶形式上則有耳塞式,入耳式,半入耳式等。現有的入耳式耳機和半入耳式耳機,其佩戴方式如圖1所示,耳機1位于耳朵的耳甲腔2內,通過耳機線掛在耳朵頂部來固定。受到蘋果耳機的影響,現有的半入耳式耳機的喇叭尺寸通常為14.2mm,這一尺寸下制作的耳機,采用圖1所示的佩戴方式易導致耳機固定不穩。振膜尺寸較小,負載就輕,導致輸出功率小;增大振膜厚度可提高動態效果,但低頻效果不佳,可見,較小的尺寸對振膜的要求較高,而且加工難度大,這限制了部分振膜材料(如石墨烯)的運用,從而限制了耳機音質的提升。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半入耳式耳機,以提高音質。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半入耳式耳機,包括耳機殼體和設置在耳機殼體內的喇叭,所述喇叭的振膜將耳機殼體內部分隔成前音腔和后音腔,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音腔的腔壁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音孔,所述第一音孔位于耳機殼體的入耳側,所述喇叭的直徑為15.4mm。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耳機殼體具有一定厚度,用于將其卡合在耳朵的耳甲腔內。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耳機殼體的形狀與耳甲腔相契合,用于將其卡合在耳朵的耳甲腔內。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喇叭的振膜為石墨烯振膜。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半入耳式耳機還包括耳機線與軟套管,所述軟套管的一端固定在耳機殼體的背面,所述耳機線穿過軟套管與喇叭連接。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軟套管為硅膠套管。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第一音孔的朝向與喇叭的朝向的夾角介于60°-90°之間。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喇叭的阻抗為42歐姆。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后音腔的腔壁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音孔。
所述的半入耳式耳機,其中,所述耳機殼體包括前殼和后殼,所述前殼與喇叭振膜的正面形成前音腔,所述后殼與喇叭振膜的背面形成后音腔。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半入耳式耳機,包括耳機殼體和設置在耳機殼體內的喇叭,所述喇叭的振膜將耳機殼體內部分隔成前音腔和后音腔,所述前音腔的腔壁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音孔,所述第一音孔位于耳機殼體的入耳側,所述喇叭的直徑為15.4mm。采用15.4mm直徑的喇叭,振膜輸出功率大,動態和音域范圍更廣,低音效果更好,可降低對振膜厚度的要求,振膜材料的選擇面提高,尺寸增大使得耳機不容易從耳甲腔中脫出。
附圖說明
圖1現有的半入耳式耳機的佩戴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半入耳式耳機中,右聲道耳機的正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半入耳式耳機中,右聲道耳機的仰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半入耳式耳機中,右聲道耳機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其中不同實施方式中類似元件采用了相關聯的類似的元件標號。在以下的實施方式中,很多細節描述是為了使得本申請能被更好的理解。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毫不費力的認識到,其中部分特征在不同情況下是可以省略的,或者可以由其他元件、材料、方法所替代。在某些情況下,本申請相關的一些操作并沒有在說明書中顯示或者描述,這是為了避免本申請的核心部分被過多的描述所淹沒,而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詳細描述這些相關操作并不是必要的,他們根據說明書中的描述以及本領域的一般技術知識即可完整了解相關操作。
另外,說明書中所描述的特點、操作或者特征可以以任意適當的方式結合形成各種實施方式。同時,方法描述中的各步驟或者動作也可以按照本領域技術人員所能顯而易見的方式進行順序調換或調整。因此,說明書和附圖中的各種順序只是為了清楚描述某一個實施例,并不意味著是必須的順序,除非另有說明其中某個順序是必須遵循的。
本文中為部件所編序號本身,例如“第一”、“第二”等,僅用于區分所描述的對象,不具有任何順序或技術含義。而本申請所說“連接”、“聯接”,如無特別說明,均包括直接和間接連接(聯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陳堅勝;原點私人有限公司,未經陳堅勝;原點私人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190002.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同時提供軸向旋轉和軸向往復運動的裝置
- 下一篇:推土機液力變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