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推送裝置與出貨倉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83501.3 | 申請日: | 2017-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69019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3 |
| 發明(設計)人: | 關海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米(北京)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聯科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陳超 |
| 地址: | 10000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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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推送裝置 主動輪 傳送帶 推送機構 從動輪 本實用新型 驅動機構 出貨倉 從動軸 主動軸 出貨 穿設 推板 轉動 承載量 電機罩 上表面 卡合 纏繞 電機 驅動 貨物 移動 | ||
1.一種推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兩個推送機構(1),所述推送機構(1)包括主動軸(100)、主動輪(101)、從動軸(102)、從動輪(103)、傳送帶(104)和推板(105);
所述主動軸(100)設置于所述推送機構(1)的一端;所述主動輪(101)至少為兩個,分別穿設于所述主動軸(100)的兩端;
所述從動軸(102)設置于所述推送裝置的另一端,即出貨端;所述從動輪(103)至少為兩個,分別穿設于所述從動軸(102)的兩端;
傳送帶(104),纏繞于所述主動輪(101)和所述從動輪(103)的表面,與所述主動輪(101)和從動輪(103)相互配合;
推板(105),設置于所述傳送帶(104)的上表面,用于將放置于傳送帶(104)上的貨物推出;
驅動機構(2),包括電機(200)和電機罩(201),用于驅動所述主動輪(101)轉動,所述主動輪(101)帶動所述從動輪(103)轉動進而帶動傳送帶(104)向所述出貨端移動將貨物推出;
電機罩(201),將所述電機(200)包容其內,用于保護所述電機(200);
所述電機(200)的電機軸與所述兩個推送機構(1)的主動軸(100)分別連接,用于同時驅動兩個所述推送機構(1)進行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送裝置,其中,所述推送機構還包括:
壓緊輪(106),設置于靠近所述主動軸(100)一端的傳送帶(104)的上表面,用于在所述傳送帶(104)行進過程中壓緊所述傳送帶(104)使得所述傳送帶(104)與所述主動輪(101)和從動輪(103)緊密貼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推送裝置,其中,所述推板(105)為彎曲形狀,彎曲方向為向貨物推送方向彎曲。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推送裝置,其中,所述推板(105)通過設置于所述傳送帶(104)上表面的推板座(107)與所述傳送帶(104) 連接;
所述推板(105)嵌設于所述推板座(107)上且所述推板座(107)內設置有空隙,使得所述傳送帶(104)能夠穿過所述空隙進行傳送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推送裝置,其中,所述推板(105)靠近推送方向的一側與所述推板座(107)通過推板軸(108)活動連接,所述推板(105)遠離推送方向的一側設置有推板卡口(109);
所述推板(105)在推送貨物過程中,所述推板(105)在貨物壓力作用下以所述推板軸(108)為圓心沿順時針轉動,使得所述推板卡口(109)能卡住所述傳送帶(104)進而使得所述推板(105)隨傳送帶(104)一起向貨物推送方向運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推送裝置,所述推板座(107)設置有推板座卡口(110),與所述推板卡口(109)配合;
所述推板(105)在推送貨物至出貨端后,失去貨物壓力的所述推板(105)以所述推板軸(108)為圓心逆時針轉動,所述推板卡口(109)卡合于所述推板座卡口(110),使得所述推板(105)停止在所述出貨端,且所述傳送帶(104)可以繼續傳動。
7.一種出貨倉,其特征在于,包括:
平行間隔設置的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推送裝置(50);
托盤(60),設置于所述推送裝置的底部,用于承載所述推送裝置(50);
至少一個隔板(70),設置于所述推送裝置(50)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出貨倉,其中,所述托盤(60)底部還設置有所述至少一個隔板(70),用于防止多個在豎直方向疊放的出貨倉在推送貨物時發生貨物碰撞。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出貨倉,其中,所述隔板(70)上設置有多個孔洞。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出貨倉,其中,所述托盤(60)底部開有至少一條縫隙(80),所述推送裝置(50)和所述隔板(70)通過所述縫隙(80) 與所述托盤(60)進行螺栓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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