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霧化器調氣結構、霧化器及電子煙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69576.6 | 申請日: | 2017-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46139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8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州市派騰電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知順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01 | 代理人: | 彭志堅 |
| 地址: | 213022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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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霧化器 進氣孔 調氣結構 手柄 底座 霧化 本實用新型 電子煙 氣件 連通 匹配 電池組件 進氣通道 用戶使用 錯開 進氣 伸出 | ||
1.一種霧化器調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調氣結構包括霧化底座(13)和調氣件(14),所述調氣件(14)上設有第一進氣孔(142)和調節手柄(141),所述霧化底座(13)上設有第二進氣孔(132),所述調節手柄(141)伸出至所述霧化底座(13)外側,所述第一進氣孔(142)與所述第二進氣孔(132)連通時形成所述霧化器的進氣通道,旋轉所述調節手柄(141)可使所述第一進氣孔(142)與所述第二進氣孔(132)連通或錯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調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底座(13)上還設有至少一個止擋凸臺(131),旋轉所述調節手柄(141)時可使所述調節手柄(141)抵到所述止擋凸臺(131)從而被止擋,且當所述調節手柄(141)抵到所述止擋凸臺(131)上時,所述第一進氣孔(142)與所述第二進氣孔(132)連通或錯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器調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凸臺(131)至少為兩個,所述止擋凸臺(131)之間的間隙設為進氣槽(1310),所述第一進氣孔(142)連通所述進氣槽(131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霧化器調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氣件(14)的下端面設為階梯形的上臺階面(144)和下臺階面(145),所述第一進氣孔(142)位于所述上臺階面(144)上,所述下臺階面(145)與所述止擋凸臺(131)的下端面貼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調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底座(13)下端設有圓形凹槽(133),所述第二進氣孔(132)位于所述圓形凹槽(133)內,所述調氣件(14)的上部嵌入所述圓形凹槽(133)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霧化器調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氣件(14)為圓柱形,所述調氣件(14)與所述圓形凹槽(133)相配處之間設有彈性墊圈。
7.一種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包括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器調氣結構,所述霧化器包括殼體(12)和霧化頭(11),所述殼體(12)設于所述霧化底座(13)上,所述霧化頭(11)設于所述殼體(12)內。
8.一種電子煙,所述電子煙包括電池組件(2)和霧化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1)為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霧化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組件(2)上設有螺紋連接孔,所述霧化器(1)上設有螺紋連接柱(134),所述螺紋連接柱(134)與所述螺紋連接孔相配合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連接柱(134)設于所述霧化底座(13)下端,所述調氣件(14)上設有安裝孔(143),所述螺紋連接柱(134)穿過所述安裝孔(143)與所述螺紋連接孔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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