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全自動脫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33344.5 | 申請日: | 2017-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713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姜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林豐源電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0 | 分類號: | B01D53/80;B01D53/50;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家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27 | 代理人: | 陳娟 |
| 地址: | 130032 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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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全自動 脫硫 系統 | ||
1.全自動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脫硫裝置本體以及控制系統,所述控制系統包括智能控制器和智能調控器;
在所述脫硫裝置本體內自下而上依次設置有漿液池、噴淋層和除霧器;在漿液池與噴淋層之間具有煙道入口,沿所述煙道入口通向所述噴淋層的煙氣通道周圍設置有除塵部件以去除含有硫化物廢氣中的顆粒物,所述除塵部件與所述智能控制器通信連接;
所述智能調控器包括第一調控單元和第二調控單元,所述第一調控單元用于控制與噴淋層相關的部件,所述第二調控單元控制與除霧器相關的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器包括:
第一控制器,用于控制除塵部件中的靜電除塵器;
第二控制器,用于控制除塵部件中的空氣過濾器;
第三控制器,用于控制除塵部件中的靜電消除器;
所述第一控制器、第二控制器和第三控制器均受控于所述智能控制器的人機交互裝置,所述人機交互裝置包括交互屏和執行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噴淋層包括第一噴淋層和第二噴淋層,所述第一噴淋層設置于所述第二噴淋層下部;所述除霧器包括第一除霧器組、第二除霧器組和第三除霧器組;所述第一除霧器組設置于第一噴淋層上部,所述第二除霧器組設置于所述第二噴淋層上部,所述第三除霧器組設置于脫硫塔頂部的煙氣出口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漿液池通過第一控制泵與第一混合室連通,所述第一混合室與所 述第一噴淋層連通,所述第一混合室還與存儲有PH調節劑的第一試劑存儲室通過第一控制閥連通,所述第一除霧器組還包括用于存儲除霧后收集到的液體的第一集液池,所述第一集液池通過第二控制閥與第一混合室連通;
所述第一調控單元具體包括一級控制器,所述一級控制器用于控制PH調節劑的成分、第一控制泵以及第一控制閥;
所述第二調控單元具體包括一級分控器,所述一級分控器用于控制第二控制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噴淋層與第二混合室連通,所述第二混合室通過第三控制閥與存儲有PH緩沖劑的第二試劑存儲室連通,所述PH緩沖劑溶解有機羧酸鹽;所述第二除霧器組還包括用于存儲除霧后收集到的液體的第二集液池,所述第二集液池通過第四控制閥與第二混合室連通;
所述第一調控單元還包括二級控制器,所述二級控制器用于控制有機羧酸鹽的質量分數以及第三控制閥;
所述第二調控單元還包括二級分控器,所述二級分控器用于控制第四控制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調控單元中的一級控制器還用于控制第一噴淋層的開啟、關閉以及控制噴液流量,二級控制器還用于控制第二噴淋層的開啟、關閉以及控制噴液流量,所述一級控制器和二級控制器均受控于總控制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脫硫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調控單元中的一級分控器還用于控制第一除霧器組的開啟和關閉,二級分控器還用于控制第二除霧器組的開啟和關閉;
所述第二調控單元還包括三級分控器和總控器,所述三級分控器用于控制第三除霧器組的開機和關閉;
所述一級分控器、二級分控器和三級分控器均受控于總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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