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三輪車車篷及三輪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20382.7 | 申請日: | 2017-09-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4125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建豪 |
| 主分類號: | B62J17/08 | 分類號: | B62J1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陳治位 |
| 地址: | 453000 河南省***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三輪車 車篷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配件器械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三輪車車篷及三輪車。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的三輪車,包括載人三輪車和載貨三輪車,是由黃包車和自行車衍變而成的交通工具,其具有操作簡單、便捷等特點。在三輪車行駛過程中,由于氣候多變,風吹雨淋、寒凍暑熱、沙塵侵襲等不利氣候對人、車、貨物均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通常在三輪車上安裝一個車篷,從而對人、貨物、車起到保護作用,增加駕駛員及乘客行駛過程中的舒適度。
現有的車篷,一般多采用鐵皮覆蓋焊接在車篷支架上,再將車篷支架與三輪車車體之間固定連接,對人、貨物、車起到保護作用,但是由于鐵皮沉重,無形中增加了三輪車的負載,增加了三輪車的運行成本,鐵皮易銹蝕,影響車篷整體美觀性及使用壽命;并且,鐵皮車篷制作完成后不能根據用戶的實際情況做出改變,無法滿足不同使用需求的消費者對車篷種類及價格的選擇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三輪車車篷及三輪車,該三輪車車篷與三輪車可拆卸連接,U型架穩定性更好,不易發生變形,具有結構簡單、易于安裝、拆卸方便的特點,雨簾的設置使駕駛員被保護避免惡劣天氣對駕駛的影響,支架與篷布之間設置有保護層,避免篷布與支架間的摩擦而造成篷布損壞。
為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三輪車車篷,包括支架、篷布和雨簾;
所述篷布包覆罩設于所述支架上;
所述支架包括第一側支架、第二側支架、前篷支架和后篷支架;
所述第一側支架和所述第二側支架為U型架;
所述前篷支架和所述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一側支架和所述第二側支架相連接;
所述篷布形成第一容納腔,所述第一側支架、所述第二側支架、所述前篷支架和所述后篷支架設置在所述第一容納腔中;
所述雨簾設置于所述篷布靠近所述前篷支架一端,所述雨簾與所述篷布形成第二容納腔,所述第二容納腔用于包覆三輪車車頭。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第一側支架包括第一U型架和第二U型架,所述第二側支架包括第三U型架和第四U型架;
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三U型架相對設置,所述第二U型架和所述第四U型架相對設置;
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二U型架通過第一橫梁相連接;
所述第三U型架和所述第四U型架通過第二橫梁相連接;
所述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三U型架相連接;所述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二U型架和所述第三U型架相連接。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雨簾包括第一雨簾和第二雨簾;
所述第一雨簾與所述篷布靠近所述前篷支架一端相連接,所述第一雨簾用于包覆三輪車車頭;
所述第二雨簾與所述第一雨簾相連接且設置于所述第一雨簾背離所述第二容納腔一側。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后篷支架包括第一后篷支架、第二后篷支架、第三后篷支架和第四后篷支架;
所述第一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三U型架相連接;
所述第二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一U型架和所述第三U型架相連接;
所述第三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二U型架和所述第四U型架相連接;
所述第四后篷支架分別與所述第二U型架和所述第四U型架相連接。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前篷支架包括第三橫梁、第四橫梁和連接桿;
所述連接桿分別與所述第三橫梁和所述第四橫梁相連接;
所述第三橫梁與所述第一橫梁相連接;
所述第四橫梁與所述第二橫梁相連接。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第一側支架、所述第二側支架、所述前篷支架和和所述后篷支架與所述篷布之間設置有保護層。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篷布包括頂篷布和側篷布;
所述頂篷布與所述側篷布相連接;
所述頂篷布包覆罩設于所述后篷支架和所述前篷支架上;
所述側篷布包覆罩設于所述第一側支架和所述第二側支架上。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所述側篷布包括多個并排設置用于卷起的側篷布塊。
在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側篷布塊上設置有透明視窗。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三輪車,包括上述技術方案中提供的任一種三輪車車篷,還包括車廂和車頭;
第一側支架和第二側支架通過卡箍或螺栓與所述車廂相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張建豪,未經張建豪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120382.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