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藍牙耳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083363.1 | 申請日: | 2017-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0483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良;劉聰;鄔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峰范(蘇州)音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006 | 代理人: | 王玉雙,李巖 |
| 地址: | 100016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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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藍牙 耳機 | ||
1.一種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包含:
傳感器,采集用戶接觸所述藍牙耳機的動作狀態信號;
第一微控制器,電性連接于所述傳感器模塊,所述第一微控制器根據所述動作狀態信號輸出第一控制信號;
藍牙模塊,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微控制器,所述藍牙模塊根據所述第一控制信號作動,以實現所述藍牙耳機的相關功能;
電源模塊,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微控制器,所述電源模塊根據所述第一控制信號為所述藍牙模塊提供電能,即所述藍牙耳機處于工作模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為加速度傳感器、觸控傳感器及紅外傳感器中的至少一者。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傳感器為所述加速度傳感器,所述第一微控制器判斷所述動作狀態信號是否大于動作閾值,當所述動作狀態信號大于所述動作閾值時,所述第一微控制器輸出所述第一控制信號。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傳感器為所述觸控傳感器或所述紅外傳感器,所述第一微控制器接收所述動作狀態信號后輸出所述第一控制信號。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動作狀態信號小于所述動作閾值時,所述第一微控制器輸出第二控制信號至所述電源模塊,所述電源模塊接收到所述第二控制信號后停止提供電能,即所述藍牙耳機處于待機模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接口模塊,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微控制器,所述第一微控制器通過所述接口模塊接收電子設備輸出的第三控制信號后,所述第一微控制器輸出所述第一控制信號或所述第二控制信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藍牙模塊包含第二微控制器,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一微控制器及所述電源模塊,所述電源模塊根據所述第一控制信號為所述第二微控制器提供電能同時所述第二微控制器根據所述第一控制信號開始工作。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含內置麥克風、外置麥克風及揚聲器,所述藍牙模塊還包含信號處理單元,所述內置麥克風、所述外置麥克風及所述揚聲器電性連接于所述信號處理單元,所述信號處理單元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二微控制器。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藍牙模塊還包含一射頻單元,所述射頻單元連接于所述第二微控制器,當所述藍牙耳機處于所述工作模式時,所述第二微控制器通過所述射頻單元接收電子設備輸出的第四控制信號,所述第二微控制器根據所述第四控制信號作動。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藍牙模塊還存儲管理單元、電源管理單元及輸入輸出端口,所述存儲管理單元、所述電源管理單元及所述輸入輸出端口電性連接于所述第二微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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