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軌道吊燈以及吊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028266.2 | 申請日: | 2017-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3449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8 |
| 發明(設計)人: | 張云;王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勤綠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6 | 分類號: | F21S8/06;F21V21/34;F21V2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暉 |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經***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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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軌道 吊燈 以及 | ||
1.一種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軌道滑動機構,所述軌道滑動機構用以與軌道滑動配合;
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的吊燈電源線,所述第一端與所述軌道滑動機構可拆卸地連接;
電源基體;
內部具有容納空腔的光源裝配基體,所述光源裝配基體具有相對的第三端和第四端,所述電源基體位于所述容納空腔中并設置于所述第三端的內表面,所述第二端與所述第三端可拆卸的連接并貫穿所述第三端與所述電源基體連接;
光源模組基體,所述光源模組基體與所述第四端可拆卸地連接,所述光源模組基體的光源位于所述容納空腔內并與所述電源基體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吊燈電源線包括長條管、兩個連接部以及電線;
所述長條管的長度方向上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連接部可拆卸地連接,靠近所述軌道滑動機構的連接部具有所述第一端,靠近所述第三端的連接部具有所述第二端;
所述長條管、兩個所述連接部的內部沿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上具有相互連通并貫穿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的電線管道,所述電線容納于所述電線管道中,所述電線相對的兩端分別與所述電源基體和所述軌道滑動機構電性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部具有相對的線管固定端以及拆卸端,所述連接部的周面開設有銷釘固定孔,所述銷釘固定孔連通所述電線管道,所述銷釘固定孔靠近所述線管固定端;
所述長條管置于所述線管固定端,銷釘穿設所述銷釘固定孔抵靠于所述長條管的周壁;
所述第三端和所述軌道滑動機構分別與所述拆卸端可拆卸地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拆卸端的周壁設置有螺紋,所述第三端和所述軌道滑動機構分別與所述拆卸端螺紋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裝配基體包括光源筒體和蓋體,所述光源筒體沿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方向上的蓋體連接端和所述第四端開放;
所述蓋體蓋合于所述光源筒體開放的一端,所述蓋體具有所述第三端,所述電源基體設置于所述光源筒體中的所述容納空腔中并與所述蓋體連接;
所述第二端與所述蓋體可拆卸地連接并貫穿所述蓋體與所述電源基體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筒體的內壁設置有第一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靠近所述第四端;
所述光源模組基體的外周壁設置有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與所述第二配合部配合以實現所述光源模組基體與所述第四端可拆卸地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配合部為開設于所述光源筒體的內壁的多個凹槽,多個所述凹槽沿所述光源筒體的軸心均勻間隔地開設于所述光源筒體的內壁;
所述第二配合部為設置于所述光源模組基體的外周壁的多個卡齒,多個所述卡齒與所述凹槽一一對應,所述卡齒與所述凹槽卡合配合。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模組基體包括承載連接部和光學模組,所述承載連接部與所述第四端可拆卸地連接,所述光學模組位于所述容納空腔中并與所述承載連接部可拆卸地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軌道吊燈,其特征在于:
所述承載連接部靠近所述第四端的端面開設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內壁設置有螺紋配合部;
所述光學模組的外周面間隔設置有與所述螺紋配合部螺紋配合的凸塊。
10.一種吊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滑動軌道;以及
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吊燈,所述軌道滑動機構遠離所述第一端的一端與所述滑動軌道滑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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