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21027893.4 | 申請日: | 2017-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811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景昱東;馮書周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心想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1/40 | 分類號: | A47J31/40;A47J31/44;A47J31/46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張一平;方聞俊 |
| 地址: | 315324 浙江省慈***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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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飲料 排放小孔 排放孔 板體 大孔 飲料萃取設備 凸臺部 破板 排放 萃取設備 萃取壓力 堵塞 貫穿 | ||
1.一種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包括具有第一端面(11)和第二端面(12)的板體(1),板體的第一端面(11)具有多個凸臺部(2)及多個貫穿板體(1)的飲料排放孔(3),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排放孔(3)分為兩種,一種是飲料排放大孔(3a),另一種是飲料排放小孔(3b),飲料排放大孔(3a)的橫截面積大于飲料排放小孔(3b)的橫截面積,且飲料排放大孔(3a)和飲料排放小孔(3b)各有多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部(2)的根部的周緣與板體的第一端面(11)之間為圓角過渡,以在所述凸臺部(2)的根部的四周形成弧形過渡面(4)。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相鄰兩所述凸臺部(2)的根部之間通過內(nèi)凹的連接槽(5)連接,連接槽(5)的兩端伸入凸臺部(2)根部的圓角過渡處。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排放小孔(3b)與鄰近的連接槽(5)之間的第一間距(d1)大于所述飲料排放大孔(3a)與鄰近的連接槽(5)之間的第二間距(d2)。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部(2)的四條側邊(221)及凸臺部(2)的頂面的四條周邊(222)均呈圓角過渡。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部(2)呈多排多列布置,相鄰兩排凸臺部(2)之間的底部形成供飲料流動的橫向通道(X),相鄰兩列凸臺部(2)之間的底部形成供飲料流動的豎向通道(Y),所述飲料排放孔(3)設于所述橫向通道(X)和豎向通道(Y)的交界位置處,且所述飲料排放孔(3)也呈多排多列布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位于同一排或同一列上的飲料排放孔(3)中,即有所述飲料排放大孔(3a),也有所述飲料排放小孔(3b),且所述飲料排放大孔(3a)和所述飲料排放小孔(3b)間隔設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部(2)具有呈扁平的長方體狀的基臺(21),及位于基臺(21)上的呈四棱臺狀的凸部(22),所述基臺(21)構成所述凸臺部(2)的根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排放大孔(3a)和飲料排放小孔(3b)均為圓形孔,飲料排放大孔(3a)的孔徑大于飲料排放小孔(3b)的孔徑。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飲料萃取設備用漲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排放大孔(3a)的孔直徑為0.2~0.6mm,所述飲料排放小孔(3b)的孔直徑為0.7~1.1mm;所述連接槽(5)的槽寬(b)為0.3~0.7mm,連接槽(5)的槽深(h)為0.1~0.5mm;所述飲料排放孔(3)的孔徑從第一端面(11)往第二端面(12)方向上逐漸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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