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室內換熱裝置及空調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017144.3 | 申請日: | 2017-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4683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7 |
| 發明(設計)人: | 周潮;馮濤;李立民;黃文豪;金孟孟;曹朋;朱世強;王楚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02 | 分類號: | F24F13/02;F24F13/30;F24F13/14;F24F13/28;F24F13/22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景懷宇,李雙皓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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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室內 裝置 空調 | ||
1.一種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流通管道(110),包括換熱管道(111)和送風管道(112),所述送風管道(112)與所述換熱管道(111)可拆卸的連接,所述送風管道(112)與所述換熱管道(111)連通,所述送風管道(112)開設有出風口(1121);
換熱器(120),設置于所述換熱管道(111)內;
風機(130),設置于所述送風管道(112)內,所述風機(130)轉動時能夠在所述送風管道(112)內將氣體向所述出風口(1121)的方向輸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管道(112)包括多段送風管(1122),每段所述送風管(1122)中設置至少一個所述風機(130),每段所述送風管(1122)開設有至少一個所述出風口(1121),多段所述送風管(1122)可拆卸的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管道(112)還包括導風件(1123),所述導風件(1123)設置于所述出風口(112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風件(1123)轉動設置于所述出風口(1121),轉動設置的所述導風件(1123)能夠關閉或者開啟所述出風口(112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管道(112)還包括驅動組件(1124),所述驅動組件(1124)設置于所述送風管道(112)的內側,所述驅動組件(1124)與所述導風件(1123)傳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器(120)的截面與所述換熱管道(111)的截面相同或相似,所述換熱器(120)的延伸方向與所述換熱管道(111)的延伸方向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器(120)包括第一換熱器與第二換熱器,所述第二換熱器設置于所述第一換熱器的內側。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管道(111)的側壁上開設有進風通孔,所述換熱管道(111)的側壁內設置有格柵以及濾網(1111)。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管道(111)還包括接水盤(1112)和換熱支架(1113),所述接水盤(1112)設置于所述換熱管道(111)的底部,所述換熱器(120)通過換熱支架(1113)設置于所述接水盤(1112)的上方。
10.一種空調,包括室內換熱裝置(100)及空調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室內換熱裝置(100)為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室內換熱裝置(100)。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空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管道支架(200),所述流通管道(110)能夠通過所述管道支架(200)可拆卸的固定設置于墻上或者其他裝置上;所述送風管道(112)安裝時所述出風口(1121)向下傾斜。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空調,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管道(111)以及每個所述送風管(1122)單獨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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